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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科技学院 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855 收藏
省重点硕士点
安徽省/理工类/公办/安徽省
排名: 第243名
综合指数: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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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科技学院 2006年招生章程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东路8

编:241000

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1.学校对进档考生其专业的具体安排是:学校将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志愿,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先根据其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投档;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若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线的艺术类考生,其录取办法是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1:1调档。

3.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英语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应在1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应在95分以上,且须加试口语并成绩合格,则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我院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7.蚌埠学院(筹)挂靠我院招生120名,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各招收45名,艺术设计专业招收30名;录取时,在完成我院招生任务后,由我院招办统一调剂生源。

联系电话:0553-2871043

址:www.auts.edu.cn

电子邮件:jwc@aut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