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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考试动态 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5-04-16 来源: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量: 7550 收藏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省属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落实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考生报考及资格审查等环节的工作,确保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三个专项计划的顺利实施。   一、报名条件   1.国家专项:考生具有江西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见附件3)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   2.高校专项: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江西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见附件4)的农村户籍,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地方专项: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江西省农村户籍的考生。   4.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业户口。已试点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登录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可查),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认定为农村户籍。   二、资格审查   1.国家专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区、市,以下简称县)招考办申领《江西省2015年国家专项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5),如实填写后交报名所在县招考办,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户籍、学籍在实施区域但不在同一县的考生,可在户籍、学籍任一县招考办申领资格审查表,资格认定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招考办。   2.高校专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15日至5月5日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具体报名办法见附件2)。考生完成报名申请后,立即到户籍所在县申领《江西省2015年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6),如实填写后交报名所在县招考办,逾期不予受理。   3.地方专项:由县招考办会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于6月6日前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有误的均在高考网报系统中进行考生类别、户籍及户籍代码修改,并将本考区所有江西省农村户籍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层层公示   1.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中,具有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资格的考生名单,经逐级审核后,要进行层层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所在中学、户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等。   在中学就读的考生由中学在校内公示,社会考生由报名所在县招考办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学将名单交县招考办统一上报(地方专项资格名单不上报,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在报名系统汇总后进行全省集中公示)设区市招考办。   2.设区市招考办对县招考办国家专项考生资格进行汇总并于6月17日前通过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高校专项名单须于5月25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3.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将全省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资格考生名单集中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8-27日。高校专项资格考生名单审核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即时公示。   4.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江西省2015年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资格审查表》由县招考办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5.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上述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四、举报受理办法   公示期间,如被举报发现考生资格与事实不符的,经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核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示期满后,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考生录取高校后,如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考生学籍。   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791-86765582。   五、招生计划   1.计划编制   专项计划单独编制(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参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按教育部统一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执行。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做好计划编制工作。   2.计划公布   国家专项为本科批次,按执行一本分数线院校和执行二本分数线院校分列公布。   地方专项为本省部分一本院校,计划单独公布。   六、投档录取原则   1.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报6所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2.高校专项按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   3.地方专项:不单设批次,在一本批次增设6个农村学生专项招生院校志愿,在一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立即投档,其征集志愿与一本院校征集志愿同时填报,在一本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后立即投档。   4.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   七、加强政策宣传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要深入中学,重点宣传实施专项计划的意义、报考条件、录取办法等考生须知应知的政策内容,鼓励贫困地区、农村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附件:1、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申请有关工作的通知;      3、江西省2015年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4、江西省2015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5、江西省2015年国家专项考生资格审查表;      6、江西省2015年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查表。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4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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