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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4-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603 收藏
省重点原煤炭部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陕西省/理工类/公办/陕西省
排名: 第171名
综合指数: 64.74
热度:14348K

  一、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

  二、学校概况:

  西安科技大学位于古城西安,校本部与驰名中外的大雁塔毗邻,临潼校区与闻名遐迩的华清池、兵马俑为伴。前身是1958年9月以西安交通大学采矿系、地质系及基础课部部分师资与设备等为基础成立的西安矿业学院,隶属于原煤炭工业部,1998年8月划转陕西省,1999年6月更名为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4月定名为西安科技大学。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学校为陕西省“文明校园”和西安市“园林化单位”。

  学校占地97.246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 54.797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 150万余册。学校设有6个学院和11个直属系部,另有继续教育学院及校企合作的电子信息学院,现有本科专业4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1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1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0个省(部)重点学科, 3个省(部)重点实验室, 5个省级名牌本科专业。目前,在校各类学生20000余人,其中博、硕士研究生 1600余人,本、专科生 17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 1700余人 ,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447人,教师943人,博士生导师30人,教授、副教授313人,教师中具有博、硕士学位者649人。学校还有一支200余人的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

  学校目前与美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院校、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与国外部分著名大学联合培养1+2+1双学历本科毕业生,深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欢迎。

  三、招生层次:本科(占90.76%)、高职(专科)(占9.24%)。

  四、办学性质: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

  五、录取政策:

  1.男女生比例:我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2.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参考意见》。
  3.外语语种: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4.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各地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根据具体标准,采取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5.对竞赛优胜考生、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经我校考核认可后,除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降分政策外,我校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专业给予适当照顾。
  6.对我校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所有本科专业对英语、数学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其它单科成绩对应不同专业有相应要求;
  2.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录取时按各省规定,联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专业课占70%,文化课占30%的比例综合后排队,择优录取;
  3.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志愿清和专业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优先保证第一志愿考生专业。

  七、若在某些省、市、自治区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报考我校二志愿考生时,其分数一般应高出考生所在省二本录取线20分,并根据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录取与否。

  八、收费标准:

  文史、财经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专科(高职)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带暖气)。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九、对学生资助(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形式:

  1.新生专项奖:
  一等奖: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高出当地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70分(含70分)以上;高出当地普通院校录取分数线130分(含130分)以上的新生,奖励2000元/人;
  二等奖: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高出当地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高考成绩高出当地普通院校录取分数线120分(含120分)以上的新生,奖励1500元/人;
  鼓励奖:对招生计划人数较多的省份,分数未达到一、二等奖励要求,所录取的文、理科最高分考生,奖励500元/人。

  2.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40%以上):
  特等奖学金:250元/月.人;
  一等奖学金:150元/月.人;
  二等奖学金:100元/月.人;
  三等奖学金:70元/月.人;
  (对采矿工程、地质工程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除评定比例增加外,一、二、三等奖奖励额度为200、150、100元/月.人)

  3.单项奖:
  单项奖学金200元/人;优秀学生干部200元/人;

  4.孙越琦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1000元/年、人;

  5.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6.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监督与保障

  学校成立以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和以主管纪委的党委副书记为招生监察小组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    邮编:710054
  临潼校区地址: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  邮编:710600
  招办电话:(029)85583041
  学校网址:http://www.x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