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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5-0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777 收藏
省属五院四系原司法部硕士点保研资格
陕西省/政法类/公办/陕西省
排名: 第232名
综合指数: 67.50
热度:14976K
  一、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大学

  二、校 址:

  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八、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2003]16号文件执行。

  十、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投档比例:110%以内。

  4、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一般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5、对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6、对按规定加分投档的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数不超过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按规定降分投档的考生,降低分数不得超过20分,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及证书种类: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层次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高职(专科)颁发专科毕业证。

  十三、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电话:029-85385248

  传真:029-85385730

  E-mail:nwjwc@nwupl.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w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