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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时间: 2022-03-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423 收藏
省属硕士点
湖南省/财经类/公办/湖南省
排名: 第311名
综合指数: 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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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湖南工商大学“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湖南工商大学“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全称:湖南工商大学,英文译名为: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二)校址

南校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

北校区: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情概览。学校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首批百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1999年开始研究生培养工作。6个一级学科连续两年入选上海软科发布的“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全国排名进入前10%,分别居省内高校第1、2位。

(六)国标代码:1055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分管招生就业副校长,校纪委书记

成员: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公布。

(二)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成员: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执行“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决策,负责组织“专升本”所有工作实施。党政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工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和跟踪工作;宣传部负责相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负责相关学生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考试和录取等相关工作;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计划工作;保卫处负责安保工作。

第三章招生对象

第四条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及湖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相关要求。

(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2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或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本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批的计划执行。

第六条 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面向2022年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招生的计划,我校确立物流管理等7个专业为普通计划招生专业(见表1)。

表1 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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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试计划。分为竞赛获奖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相应的免试计划报考。免试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免试招生计划11人(包括竞赛获奖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七条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实施分类考核录取。

(一)普通计划和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考试科目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三科,每科分值均为100分。考试安排(见表2),考试科目(见表3)。

表2 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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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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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免试招生办法。考生免于参加公共文化考试,但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适应性考查,荣立三等功的优先录取。考查安排(见表4)。

(三)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 2022 年 3 月 1 日)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免于参加公共文化考试,但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适应性考查,荣获国家级奖项的优先录取。我校不属于“湖湘工匠燎原计划”的招生高校。考查安排(见表4)

表4 考查安排(免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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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一)普通考生录取。分专业,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等情况,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

(二)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

依据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适应性考查结果,结合考生综合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择优录取。录取后根据个人志愿,编入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

(四)竞赛获奖考生

依据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适应性考查结果,结合考生综合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择优录取。录取后根据个人志愿,编入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

(五)录取新生在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内未办理报到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六)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采取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第七章 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九条 按照省教育厅公布《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

(一)学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可在下列网址查询:http://admi.hutb.edu.cn/e/action/ListInfo/?classid=13

(二)住宿费。我校住宿全部实行公寓制管理,公寓内都已配备空调和热水。住宿费根据不同公寓标准800- 1200元/生·年不等,空调使用维护费根据公寓标准50-100元/生·年不等。如有新的收费标准,以寄发的入学须知为准。

第九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

(一)学校名称:湖南工商大学

(二)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 我校持续深入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一)录取结果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公布,网址为:http://www.hutb.edu.cn

(二)咨询电话:0731-88688305。

(三)投诉电话:0731-88689012。

第十一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湖南工商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