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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5-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030 收藏
省属
河南省/师范类/公办/河南省
排名: 第388名
综合指数: 56.94
热度:10751K

  院校全称: 周口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部编): 10478

  办学属性及层次: 河南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办学地址: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

  二、录取规则:

  1、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方法。

  2、原则上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志愿清原则。

  3、同一志愿级别下,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各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6、生源所在省有艺术专业统考的,我院认可省统考成绩;山东省使用我院单考成绩。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和艺术专业成绩都过省定分数线后,按志愿先后和艺术专业分高低录取。

  7、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文化和专业成绩都过省定分数线后,按志愿先后和文化分高低录取。

  三、奖、助学金:

  1、学院专业奖学金:一等奖(5%): 1600元/年。

  二等奖(10%):1000元/年。

  2、河南省政府奖学金: 3000元/年;河南省政府助学金15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

  4、贫困助学措施:学院在图书馆、合堂教室、实验中心等处开设勤工助学岗位。

  四、收费标准: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

  另注:

  1、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2、学生毕业颁发“周口师范学院”学历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联系电话:0394-8592469

  通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路东段 邮编:466001

  网址: www.zknu.edu.cn

  Email: zhaoban@zk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