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江西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时间: 2008-01-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144 收藏
省属硕士点
山东省/艺术类/公办/山东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6.08
热度:7347K
  一、培养目标

  以素质教育为基点,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无色盲、色弱,并有一定造型、设计基础的考生均可报名。

  三、招生计划

  本科1500人,专科(高职)500人(详见2008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

  四、报名和考试

  山东省考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1月20日—2月14日

  集体报名:2月15日—2月17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千佛山校区)

  现场报名:2月18日—2月19日(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

  表演专业报名:2月22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千佛山校区)

  [表演专业只接收现场报名]

  2、报名须知

  (1)我校2008年艺术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集体报名、现场报名三种方式,考生可以选择自己最方便的一种方式参加报名。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请登陆我校网站http://www.sdada.edu.cn,填写报名资料;参加集体报名的考生,请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持《山东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到我校报名,直接领取《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艺术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持《报考证》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集体报名或现场报名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2)表演专业要求:①女性身高170cm以上、男性身高182cm以上。②考试时自备泳装、才艺表演服装、音乐带及生活便装、近期2寸彩色照片两张等。

  3、各考点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省外考点:
  1、生源省份: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河南、河北、山西、北京、湖南、湖北、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西藏、上海、陕西、天津、四川。
  2、省外的考生可以在认为方便的任何考点(详见“省外报名地点及考试科目”)参加考试,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籍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江苏籍的考生必须在南京考点参加考试。
  3、如生源所在省有联考,请按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4、省外报名考试地点及考试科目: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2007年报考我校的山东籍考生中,专业成绩在本专业前五名者,可于2008年2月18日之前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7年专业考试合格证》及2008年《报考证》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以此成绩参加2008年专业成绩排序。

  2008年3月30日之前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发放《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8年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8年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市、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高考。专业考试未合格者,不另通知。

  六、录取办法:

  本科录取办法:

  教育部规定我校为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我校将依据考生志愿、专业及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来确定投档比例,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投档。 设计类、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50分,择优录取。 史论类、理科类专业: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 70分,择优录取。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只要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专科录取办法:

  考生必须取得我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并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

  七、入学事项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费: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6,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专科(高职)就读地点为我校高职教学部(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教学工作、生活管理等均由山东省电影学校负责,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制定教学计划,指导教学工作。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颁发国家学历证书。

  八、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我校规定办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十、2008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

  邮 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2619300 89626210

  传 真:82619405

  网 址:www.sdada.edu.cn/zhaosheng

  信 箱:zhaosheng@sda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