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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2015年考生报考提示

时间: 2015-06-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763 收藏
省重点硕士点
山东省/综合类/公办/山东省
排名: 第214名
综合指数: 61.70
热度:18080K

一、2015年招生计划

2015年烟台大学计划招收本(专)科生6700人,其中本科6500人(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专科200人(面向山东省)。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或参照烟台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

二、2015年新增专业(方向)

2015年,烟台大学新增一个本科专业:城乡规划(设在建筑学院),新增两个校企合作办学本科专业:车辆工程(汽车商务方向,设在机电汽车工程学院),工商管理(物流外包方向,设在经济管理学院)。

三、2015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情况

2015年我校在山东省招收二个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法学专业和材料科学与工 程专业,分别招生90人;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国际商务,计划招生200人。录取批次分别列在本科二批次和专科(高职)批次,此三个专业均面向山东省内招生。

法学专业(中美合作办学)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刑事司法领域区域犯罪信息分析方向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可在我国与美国急需的犯罪信息分析领域从事一线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模式为3+1联合培养,前三年在烟台大学学习,完成英语语言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第四年,赴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一年,符合条件者,可获得西俄勒冈大学刑事司法学理学学士学位、烟台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法学学士学位。

材科学与工程专业(中韩合作办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烟台大学与韩国檀国大学(Dankook University, Korea)联合举办,学制四年。学生可以选择在烟台大学完成教学任务,修满规定学分,符合烟台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烟台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者参加烟台大学与檀国大学校际2+2双学位计划,前两年在烟台大学修完公共基础课,后两年在檀国大学相应专业修完专业核心课程,双方学分互认,修满要求学分并合格者,可以同时获得檀国大学和烟台大学学士学位。

国际商务专业是山东省政府于2002年批准的、教育部复核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专业分两个专业方向:国际贸易实务方向和会计方向。学生完成本专业学业后,有意到国外留学的学生,通过目的国所要求的相应语言考试(如雅思等),可以赴挪威、美国、英国、韩国、法国等与烟台大学签约的友好大学继续深造,攻读学士、硕士学位。

四、报考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我校是综合性大学,专业设置比较齐全,一般专业只要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符合国家录取政策,均可录取。部分专业特殊要求如下:

(1)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专业、法学(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2)男女比例要求:轮机工程、航海技术专业在山东省各招收女生5名,其余省份计划均为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不限。

(3)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议美术基础较差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录取规则

我校严格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录取,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只有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因此希望有志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其他要求请参考我校2015年招生章程。

六、学生专业学习及“卓越工程师创新实验班”、“卓越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情况

我校在学科建设上坚持“重视基础、强化应用、推动交叉、突出特色”;在培养模式上坚持“理工结合、文理渗透、适通优专”;在教育方式上坚持“环境育人、以美育人、发展个性”,建立健全“学分制”、“导师制”、“首席教师制”、“双专业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制”、“重修重考制”、“奖励学分制”。

作为综合性大学,我校给学生提供双专业、双学位学习机会,成绩合格并符合教学管理规定者,毕业时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或双学位毕业证书。

学校2011年9月成功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在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与动力工程等专业试办“卓越工程师创新实验班”;2012年11月学校成功进入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校在法学专业试办“卓越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

七、奖学金设立情况

1、新生入学奖:我校将对入学并取得正式学籍的新生依据其成绩和排名给予不同的奖励金额。

2、学年奖学金:

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全日制在校生的40%。(1)国家奖学金: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3)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4)校长奖学金:5000-10000元;(5)学校奖学金:每人一年最高金额为4000元;(6)社会奖学金:“圣凯奖学金”、“明波奖学金”、“金佳园科技奖学金”、“绿叶制药奖学金”等各项社会奖学金以及校友奖学金、各学院单项奖学金。

八、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帮助措施

学校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贷、补、助、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方式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九、学校就业工作情况

我校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全面实行“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政策,不断提高就业指导服务的“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中心”,设教育培训部、市场研发部和信息咨询部,有专职工作人员为毕业生提供专业的就业指导和优质的服务;“中心”建有近五百平方米的室内场地,供校内人才市场和洽谈会专用,满足除季节性招聘会外日常性招聘活动的需要,多次受到毕业生和招聘单位的好评;“中心”建有就业信息查询专用机房,加强了就业指导工作的网络化和信息化的建设。2005年12月我校同国家人事部中国人才研究会合作推出的“一站式”全国职位信息搜索引擎正式在我校就业网上开通,是山东省率先开通此项就业服务的高校。由于我校毕业生具有“基础扎实,专业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等特点,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几年,我校学生一次就业率一直较高。2007年我校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十、特别说明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招生信息网:http://jwc.ytu.edu.cn/zb/

电子邮件:ytuzsb@ytu.edu.cn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邮 编:26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