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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4-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840 收藏
省重点硕士点
山东省/综合类/公办/山东省
排名: 第214名
综合指数: 61.70
热度:18080K

  一、学校名称及代码:烟台大学 11066

  二、学校校址及环境:烟台大学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烟台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

  三、办学类型层次:烟台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

  四、创办时间及情况: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建校初,教育部特批北大、清华援建烟台大学,并要求两校把支援烟台大学的任务纳入长期工作计划,使烟台大学办学起点高,并保持了高水平发展。2002年由烟大、北大、清华和烟台市政府合作建设的烟台三校科技园成为山东省第一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995年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2004年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五、办学条件:烟台大学占地面积3200亩,已建校舍面积7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总值1.34亿元。图书馆面积4.38万平方米,藏书152万册、电子图书19万册、音像资料1.1万盘(盒),中外文工具书1万余种、引进中外文数据库34个。校园内建有千兆乙太网;有77个体育场馆和2.5万平方米的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10余人,其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兼职院士12人,教育部首届全国高校百名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5名,教授139人,副教授389人,6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学校设有20个院系,4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9个学科门类;有53个硕士点。现有全日制学生2.4万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六、办学特点: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放在第一位,在办学上坚持“双重依托,三方互动,借力发展”;在学科建设上坚持“强化应用、注重交叉、突出强势”;在培养模式上坚持“理工结合、文理渗透,通专并重”;在教育方式上坚持“环境育人、以美育人、民主学习、发展个性”,以特色求突破,以特色求发展。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逐步提高办学层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建立健全“学分制”、“导师制”、“首席教师制”、“双专业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制”、“重修重考制”、“奖励学分制”。学生在参加全国和省级各类竞赛中屡屡取得优异成绩,历届毕业生在社会上均受到广泛欢迎。

  七、本专科招生规模:2007年我校计划招生5900人,其中本科5600人(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专科300人(面向山东省)。

  八、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专业、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因部分课程为英、汉双语教学,考生外语语种最好为英语,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九、男女比例要求:轮机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不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对于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

  3、外语类专业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提档。

  5、建筑学专业学生在录取报到后学校将测试美术,基础较差者需调整专业。

  十二、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及时在省级招办及烟台大学的网站上公布。

  十三、收费标准:严格按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山东省大中专院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十四、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烟台大学”,证书种类为“本科”和“专科”。

  十五、奖学金:

  1、新生入学奖:

  (1)高考成绩位于全省前十名者,免交四年学费。

  (2)获全国高中数、理、化竞赛前三名或高考成绩位于全省前100名,奖励2000元;高考成绩位于全省101—300名之间者,奖励1000元。

  (3)第一志愿录取,按高考成绩,理科前30名、文科前20名者,各奖300元。

  2、学年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4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3000元

  (3)学校奖学金:每人一年最高金额为3000元,奖学金享受面达40%。

  (4)学校还设立“于维纮纪念奖学金”、“张敬塘纪念奖学金”,每人奖励100美元;“洪都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4000元;“张敏之纪念奖学金”,每人奖励500元。

  (5)法学、人文、机电、建筑、土木、计算机、海洋等院系还设有院系奖学金。

  十六、贫困学生扶助措施: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阳光助学、贫困生生活补贴”等方式的扶贫助学措施,以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64005

  E_mail:ytuzsb@ytu.edu.cn

  网 址:jwc.ytu.edu.cn/zb/

  烟台大学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