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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时间: 2015-02-0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132 收藏
211双一流国重点教育部小985省级选调生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重点实验室101计划
北京市/理工类/公办/教育部
排名: 第64名
综合指数: 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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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具有优良的体育传统,在国内外多项体育赛事中屡获殊荣。为了进一步推动北京化工大学体育运动的开展,加强与全国各中学在体育教育方面的联系与沟通,促进大学与中学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学习,共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北京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2015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并严格遵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一、领导机构

  北京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和文法学院共同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

  2015年北京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

  三、招生项目

  篮球(男子)10---13人,具体类型限中锋、前锋、后卫;网球10---13人;健美操10---13人。

  四、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北京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 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 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五、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2015年1月23日至1月30日,考生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www.goto.buct.edu.cn)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2. 书面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并邮寄以下报名材料:

  (1)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申请表》、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相关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拟录取资格)、比赛成绩证书复印件、学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表复印件等材料(原件将在考生资格复查时使用)。

  (2)考生须打印并邮寄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备案的运动员个人资料扫描件。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化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报名材料在2015年1月30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来函请注明“XX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XX为第三条的招生项目)。

  3. 北京化工大学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4. 报考篮球项目请注明场上位置。

  六、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查

  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需要等因素,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北京化工大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初审结果将于2015年2月5日在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 初审结果查询及考试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0日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

  3. 文化基础测试

  所有报考北京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化工大学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测试时间为2015年3月5日。

  4. 体育专项测试

  (1)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2)测试时间:2015年3月6日;

  (3)测试内容及标准将提前在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www.goto.buct.edu.cn)上公布。

  5. 复试结果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水平、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需求程度,确定通过合格名单和签约等级(一级单考、一级普通和二级)。复试结果将于2015年3月7日下午2点在篮球专项测试现场公布,通过复试的考生与招生办公室进行签约。考生可在现场自行查询或一周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的高水平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6. 资格认定

  对于通过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招生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七、录取原则

  入选考生(除文化课单考考生外)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化工大学;对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仍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化工大学;对单独设置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批次填报北京化工大学。入选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予以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示审核后可录取。对极少数运动项目成绩特别突出并且是北京化工大学急需项目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可申请参加学校文化课单考录取,单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经北京化工大学文化课单考考核合格,北京化工大学将报请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办理免高考录取,录取专业以签订协议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八、管理条例

  北京化工大学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各项规定,必须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和相关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新生入校后,北京化工大学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并针对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的测试项目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监督机制

  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十、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30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邮寄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5年2月5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确认考试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5年3月5日上午到北京化工大学报到,2015年3月5日下午文化课考试,2015年3月6日全天体育专项测试,请随时关注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通知。

  考试结果查询:考生可以在现场和网上查询考试结果。现场查询:2015年3月7日下午14:00在篮球专项测试现场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可在现场自行查询;通过考试考生需与招生办公室签订协议;网上查询:2015年3月15日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复试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十一、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时请考生随身携带2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用于办理准考证,一张贴于测试表正面;

  2、现场报名时请考生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

  3、现场报名时请考生随身携带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原件,否则将不能报名;

  4、文化课考试(语文、英语、数学)请自带文具。

  5、国家队或健将级以上运动员如参加比赛和北京化工大学测试时间冲突,可申请单独调整考试时间,但需要在2015年1月30日之前向北京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6、凡参加北京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需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7、学校有权利要求部分项目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不合格者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并不予考虑录取。

  十二、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十三、咨询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10-64434889(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