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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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两证需在有效期内)、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当年“学测”且数学A和自然科目成绩达到顶标级、国文和英文科目成绩达到前标级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并符合教育部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方可报名。
二、招生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于2022年3月1日至31日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同时扫描相关材料原件(所有材料请按顺序依次扫描合并为同一PDF文档)发送至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报名邮箱:zsbm@hust.edu.cn,不需要邮寄纸质材料,需扫描发送材料如下:
1.《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依据台湾“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点击下载),按要求填写打印,在规定处手写签名;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在有效期内)、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请务必于2022年5月1日前上传至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3.台湾地区2022年度“学测”成绩单(扫描件必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考试中心确认);
4.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电子照片;
5.推荐信(非必须);
6.获奖证书或有关经历的证明材料(非必须)。
(二)审核及考核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2.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和测试有关事宜将于2022年4月中旬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录取
1.2022年我校依据台湾“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人数不超过8人;
2.申请者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目录(点击查看)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类)作为志愿申请;
3.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考生“学测”成绩进行确认后,学校将根据申请者的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填报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专业并公示,学生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百分制)与国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科目“学测”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相加,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国文、数学A、自然、英文科目成绩确定录取顺序。公示结束后报送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联招办统一办理所有录取学生的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将于2022年8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4.如我校招生计划未能一次完成,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进行补录。
三、入学及在校管理
1.入学报到:录取的学生请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到学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录取院系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在校管理: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管理,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学费及住宿费。
3.若教育部及联招办后续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四、工作机制
1.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监察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86-27-87542228
传 真:86-27-87557014
监察电话:86-27-87543616
微信公众平台:hust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