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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科技学院2018年答考生问

时间: 2018-06-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695 收藏
中央部委省属
河北省/理工类/公办/应急管理部
排名: 第539名
综合指数: 57.47
热度:13519K

  问:请介绍一下你校的办学性质?

  答:我校是隶属于应急管理部的普通本科院校,是中央部委直属的公办本科学校。

  问:你校学科建设情况如何?

  答:学校形成了全日制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并存的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本科专业设置涉及工学、理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今年共有49个本科专业招生,具体专业请查看本站专业介绍栏。

  问:你校对考生外语语种有何限制?哪些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

  答:我校英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安全科学与工程类(职业安全与公共健康) 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我校除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且只录取有志愿考生外,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若各省无具体要求的,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详细情况请查看我校招生章程。

  问:你校是否承担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如何招生?

  答: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和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今年继续招收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省份、招生人数和具体要求按教育部及各相关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问:你校是否加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答: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培计划)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高等教育重大计划。旨在改革和创新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我校的安全工程、采矿工程、自动化专业已加入教育部卓培计划。参加卓培计划的专业采用校企联合培养的“3+1”模式,在校学习3年,在企业学习实践和毕业设计累计1年。学校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在师资配备、实验室开放、实践环节等方面向卓培计划专业倾斜。

  问:你校是否有与国外联合办学,出国深造等形式?

  答: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玛斯金格姆大学合作举办安全科学与工程类(职业安全与公共健康)本科专业,采取“3+1”培养模式,学生在第四年可选择赴美留学,顺利完成学业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以及玛斯金格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暨学士学位证书;也可选择全程在我校完成学业,只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我校还举办了中英“1+1”硕士项目,英方合作院校达30多所。我校本科生可在大学四年级申请参加,第一年教学在我校进行,主要培训雅思英语和学分互认课程;第二年教学在英国高校进行,顺利完成学业可获得英国高校硕士学位(我国教育部认证)。

  我校还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拉脱维亚、意大利等国的高校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学生交流项目,学生可在二、三年级申请赴合作院校进行一学期或一学年的交流。

  详情可咨询华北科技学院国际合作处(留学生处)。

  问:考生进入你校后,能否申请转专业?

  答:符合我校《华北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有关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同时为了学有余力的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以辅修方式修读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课程。我校还开设了双学位专业,具体情况请查阅我校教务处网站。

  问:学校实行奖贷学金制度情况如何?对困难学生有何资助措施?

  答: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等多种奖、贷学金,具体如下:

  ⒈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3000元/年。

  ⒉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

  由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设立,奖励标准为1000元/年。

  ⒊校长特别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习竞赛或精神文明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最高标准为2500元/次。

  ⒋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依次为:1600元/年、1200元/年、800元/年。

  ⒌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习、文体、科研学术、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多类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1000元/年。

  ⒍专业定向奖学金

  我校采矿工程的学生可享受专业定向奖学金1000元/年,同时还可申请其他奖学金。

  ⒎基层就业补(代)偿与服义务兵役补(代)偿

  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⒏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学生主要通过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校源地申请中国银行贷款,贷款范围为学费、住宿费。

  9.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及学费减免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及学费减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劳动获得助学金;视情况适时审定特困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特困补助;对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视情况适当减免部分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