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改驾招生通知(辽宁省)
时间: 2016-12-22
来源: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生处
浏览量: 5712
收藏
各位考生:2017年我院面向全国招收大学生改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以下简称“大改驾”),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及以前大学本科以上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8月31号以后出生)。 二.招收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2.身体条件:身高168厘米以上,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要求。考生前期可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后再报考。 3.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4.学历及文化条件: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优良,英语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达到国家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承诺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学籍管理和执照培训管理 1.2017年及以前大学毕业生在我院参加飞行理论学习和飞行训练,结业时取得商用驾驶执照附加多发仪表等级证书。 2.所有大改驾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学院或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大四学生须与公司签定大学生就业协议。 四.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签约航空公司或飞行学院)承担学生所需培训费用。学生培训结束,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五.就业及待遇 1、凡顺利完成飞行学业者,将成为各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或学院的飞行教师。 2、飞行员作为民航运输、教学的重要生产力,将享受其所在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加盖鲜章的新生录取名册)报名参加初检。初检合格者方能参加正式体检!初检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下午14:00-16:00初检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民航医学中心联系人:张老师 15884273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