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校考复试(线上考试)考生须知
时间: 2023-02-27
来源: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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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时间1.考前练习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3日21:002.正式考试时间:2023年3月3日18:00-21:00注: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二、考试内容 (满分100分)故事创作(随机抽题),准备时长300秒,考试时长在360秒以内,视频总时长在660秒以内。特别说明:进入正式考试后,考生有3次考试视频录制机会,须针对每次录制时所抽取的题目进行作答。抽题后准备时长300秒(准备期间考生独立构思、准备过程中考生不允许答题,不得出现他人,不得与他人交谈,不可离开拍摄画面,离开视为违规,考试无效),考试时长360秒(考试开始后请考生在镜头下进行口头答题,声音清晰,考生不可离开拍摄画面,离开视为违规,考试无效),请考生严格按照语音指令流程进行录制。三、考试须知(一)考前准备1.考生完成复试报名、在线确认等相关手续后,请用报名账号登录“艺术升”APP(网页端不支持),在【报考】页进入“网络考试”入口,选择上海大学报考专业进行线上考试。2.考生须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或“艺术升”APP考试页面认真阅读《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校考复试(线上考试)考生须知》及《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校考复试(线上考试)操作流程》。考生可以在2月27日开始,通过考前练习熟悉考试流程。考前练习视频不作为评分的依据,但请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待熟悉录制要求和流程后,再进行正式考试视频的录制和上传。复试无示范视频。(二)考试空间准备确保录制现场光线充足,场地空间能够满足完成所展示考试内容的需要;建议考生采用三脚支架,横屏录制,保持画面稳定,声像清晰。(三)考试设备1.考生需要准备两部智能手机(为了确保考生网络考试的顺利进行,建议考生使用最近3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手机,如华为、iPhone、小米、Vivo、Oppo等,由于兼容性问题,不建议使用红米手机),双机位拍摄录制。手机A(登录“艺术升”APP)作为主机,用于完成网络考试全部内容和流程,手机B(打开“艺术升”APP,无需登录,扫描主机上的二维码完成绑定)作为辅机,用于监考考试过程,两部手机都需要下载“艺术升”APP。(具体机位摆放要求详见《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复试(线上考试)操作流程》)。2.考试前务必保持两部手机的电量、存储容量充足(存储容量建议至少在20G以上),提前检查WiFi网络信号,确保网络稳定畅通。务必移除两部手机的SIM卡,确保没有通话功能,考试过程中如果接到来电会直接中断录制;外放音乐、闹钟等其他应用程序也注意关闭,避免外界干扰。(四)考试流程1.3月3日18:00起,考生在“艺术升”APP网络考试页面点击“正式考试”按钮,进入正式考试后,考生须在3月3日21:00前完成视频录制、上传。期间考生有3次考试视频录制机会,须针对每次录制时所抽取的题目进行作答。录制结束后选择最满意的一次考试视频进行上传,完成考试。若在考试期内未进行拍摄、“主机位”或“辅机位”录制视频上传不成功,则考试无效。2.考试视频录制顺序依次为“考生抽题”—“考生准备”—“故事创作”(口头答题)。镜头景别均为近景(胸部以上)。以上视频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总时长在11分钟以内(不包含抽题及语音指令播放时间)。3.考生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以作弊处理。4.考试结束,上传视频之前,须再次确认主机位、辅机位视频清晰完整、声画同步地记录了考试全程。5.凡有科目缺考的考生,校考成绩视为无效。(五)视频录制规定1.要求考生束发,不留刘海,脸部清晰展现;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穿演出服,不允许戴美瞳;考试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伴奏。考试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只能使用考试软件自带拍摄功能,违反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成绩。2.考试期间不得录屏、截屏、投屏、锁屏、接通来电、退出“艺术升”APP或打开其他应用程序;不要使用其他手机登录正在考试的“艺术升”APP账号。以上操作均会中断“艺术升”APP的运行,导致考试终止。因考生不遵循相关要求而导致考试中断退出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考试纪律1.考试期间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子设备、接打电话,否则视为作弊。2.考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考生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以作弊处理。3.严禁考生对照片、音频、视频采用编辑处理等弄虚作假、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4.考试视频录制期间考生不得离开拍摄画面。五、温馨提示1.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拨打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提出相关说明,学校将协调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2.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三试名单,复试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发布的三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