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相关搜索
中北大学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
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朔州校区):
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办学秩序,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晋教学〔2020〕18 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学院(校区)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各学院党总支(党委)书记和院长、朔州校区党委书记和常务副主任任本单位组长,是本单位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学院(校区)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纪律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我校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细致全面、扎实有效。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投诉举报邮箱:zb@nuc.edu.cn,举报电话:0351-3922280)
三、实施方案
新生资格复查工作自入学报到时起,至10月25日结束。各学院(校区)新生开学报到前到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招生办公室领取打印的新生电子档案、《中北大学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登记表》和各高中已寄达我校的部分新生纸质档案等材料,同时收集考生自带纸质档案。
各学院(校区)认真组织入学新生本人填写《中北大学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登记表》(一式两份,所有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学院(校区)将新生所填有关信息(包括本人照片)与其报到时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有条件的学院可通过“人像比对”等技术辅助核查。
各学院(校区)要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及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
体育学院、艺术学院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四、处理办法
各学院(校区)在入学资格复查中,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可疑新生,以及对于艺术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经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以书面形式上报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招生办公室,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联合各相关单位进行复核与专门调查,必要时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实确认后,上报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针对具体情况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各学院(校区)须于10月26日前将《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报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随后将《中北大学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登记表》(一份)装入新生档案,校本部随新生其余档案移交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综合办公室,朔州校区移交校区学生工作部,另一份以班为单位、按学号排序后移交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整理后移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附件:中北大学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登记表
中北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