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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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和《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4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4年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确定后另行发布。
各招生高校依据相关规定制定2024年本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简章),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于2024年3月15日前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各环节按照《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4〕1号)要求执行。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三、志愿填报和缴费
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18日9:00—21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下同)“专升本管理系统”,在9个招考类别中选报其中1个大类参加该大类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并完成志愿填报和缴费(130元/人),逾期未完成填报志愿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一)志愿设置。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志愿分为“免试计划”“未来工匠专项计划”“其他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4个录取批次进行设置。
1.“免试计划”批次设置2个梯度院校志愿及1个征集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6个专业志愿。限已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根据本人参加招生高校组织的综合评价成绩选择填报。
2.“未来工匠专项计划”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2个专业志愿。限已通过未来工匠培育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3.“其他专项计划”批次设置20个平行志愿和10个征集平行志愿。限已通过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4.“普通计划”批次设置40个平行志愿和20个征集志愿。
平行志愿均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即1个院校的1个专业为1个志愿。
(二)志愿填报。所有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根据《实施方案》划分的9个招考类别和各招生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简章)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填报时,系统将自动提示考生可对应选择填报的志愿)。
符合多个录取批次的考生应同时填报符合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各批次志愿。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对填报志愿修改一次,逾期后不得更改、补填。
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其他批次录取资格。
(三)缴费。填报志愿期间须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每日9:00—21:00。
(四)缺额征集志愿安排。各批次院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其中,“免试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29日9:00—17:00,“未来工匠专项计划”“其他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缺额院校、专业、计划情况须根据实际录取统计数据确定,届时考生关注并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的缺额征集信息及说明进行填报。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科目
统一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
招考类别 |
公共基础课 |
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 |
|
1 |
文史哲类 |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 |
大学语文及应用文写作 |
2 |
经济类 |
经济学基础与应用 |
|
3 |
法学类 |
法律基础与法律实务 |
|
4 |
教育类 |
教育学及教学设计 |
|
5 |
理工类 |
高等数学及其应用 |
|
6 |
农医药类 |
化学基础与分析检验 |
|
7 |
医学类 |
人体解剖学 |
|
8 |
管理类 |
管理学原理及应用 |
|
9 |
艺术类 |
艺术概论与欣赏 |
1.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所有考生统一参加“政治+英语+信息技术”3门课程的综合卷考试,满分300分。
2.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生按选报9个招考类别中的1个大类分别参加《实施方案》规定对应的1门科目考试,满分150分。
(二)考点设置
考点统一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设置。
考生在专科就读(毕业)院校(校本部)所在设区市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省外高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未被免试录取的统一在南昌市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编排
全省统一编排准考证,考生于考前3天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打印准考证。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编排准考证。
五、评卷、成绩复核
全省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考生可于5月8日后登录“专升本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5月9—10日在网上提出成绩复核申请,5月13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分数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
六、录取
(一)按9个招考类别分别划定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四)“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高校可以在“普通计划”批次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招生。
(五)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六)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高校自行印制,高校根据录取新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七)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各批次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数据报送、学籍管理
各招生高校要认真审核整理考生报名信息、成绩、录取数据,核对校验,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招生高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省教育厅将对录取考生名单进行毕业学历复核,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教育局是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招生高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层层落实考试招生安全责任,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强化科学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二)规范考试组织管理。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及要求,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认真开展对入场考生身份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严格考点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2024年专升本考务管理方案另行通知。
(三)严肃考试招生纪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序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考试招生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优化招生咨询服务。各地各高校要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宣传服务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要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要加强对考生报考、备考等相关指导,公开咨询电话和咨询通道,及时回应考生关切。
各招生高校咨询电话请于3月5日前,通过赣政通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联系人:叶康丹,联系电话:0791-86765589。
附件: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日程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日程
序号 |
日期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员及单位 |
1 |
3月初 |
退役大学生士兵校内考查 |
有关考生 招生高校 |
2 |
3月上旬 |
各招生高校上报退役大学生 士兵校内考查结果 |
招生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
3 |
3月15日前 |
各招生高校发布招生章程 |
招生高校 |
4 |
3月18—21日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缴费 |
全体考生 |
5 |
3月24—30日 |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缺额征集志愿填报、录取 |
招生高校 有关考生 |
6 |
4月上旬 |
考点设置,编排考场、准考证 |
省教育考试院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
7 |
4月17—19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全体考生 |
8 |
4月20日 |
统一考试 |
全体考生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
9 |
5月15日前 |
成绩查询以及复核工作 |
有关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 |
10 |
5月中旬 |
公布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省教育厅 |
11 |
5月下旬 |
录取 |
省教育考试院 招生高校 |
12 |
5月31日前 |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 |
全体考生 |
13 |
7月 |
复核考生录取数据及资格 |
省教育厅 招生高校 |
14 |
7月31日前 |
发放录取名册,高校发放考生 录取通知书 |
省教育考试院 招生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