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体育单招赛艇、皮划艇专项考试考生须知(武汉体育学院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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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体育单招赛艇、皮划艇项目考试,于4月19日—21日在湖北国际水上运动训练竞赛基地举行。现将考生须知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到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到确认时间:2023年4月18日 9:00-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同放弃考试)。
报到地点:武汉体育学院体育馆(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461号)。
二、报到流程
1.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4月14日12:00后可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从学校正大门“报到专用”通道进入校园,按指定路线至体育馆办理报到手续。
2.交验材料。请按顺序交验如下材料(所有材料全部用A4纸张):
(1)三级甲等医院身体健康体检表,必须含心电图报告单;
(2)《安全责任承诺书》;
(3)《考生诚信承诺书》。
3.填写《借用船桨申请书》
4.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验证身份信息、采集虹膜。
5.赛艇轻量级运动员现场自行提出称体重,确认级别。
6.考生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从指定线路离开学校。
三、考试地点及检录时间
专 项 | 考试时间 | 考试安排 | 考试地点 |
赛 艇 | 4月19日全天 | 男子赛艇 | 湖北国际水 上运动训练竞赛基地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发展大道140号) |
4月20日上午 | 女子赛艇 | ||
皮划艇静水 | 4月20日下午 | 男子划艇 男子皮艇 | |
4月21日上午 | 男子皮艇 | ||
皮划艇 激流 | 4月21日下午 | 女子划艇 女子皮艇 皮艇激流 划艇激流 | |
合 计 | 1822人 |
湖北国际水上运动训练竞赛基地(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发展大道140号)。
检录时间:上午7:30,9:00,下午12:30,14:0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四、考生考试装备和器材说明
1.考生考试服装自备,要求紧身,有弹力,不影响运动、游泳和人身安全。
2.考生考试时必须穿救生衣,救生衣统一由器材组提供,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脱下救生衣,否则按违规处理。
3.激流划艇项目考生需自带艇和桨,其他项目考生可向器材组申请借用赛艇船和桨、皮划艇船(不提供皮划艇桨)、激流皮艇船(不提供激流皮艇桨)、不提供划艇跪垫。考生现场确认时需填写《借用船桨申请书》。
4.如考生自备考试用船和桨,需在考试前与考试器材组联系,以便安排存放,在存放期间考生需对自身器材负责,器材组只负责提供场地,不负责器材保管。4月15日-17日拖船的车辆可以进入基地放船艇,4月19日-21日只能由考生个人自行搬运船艇离开考点。邮寄地点:湖北国际水上运动训练竞赛基地(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发展大道140号),联系人许老师18986218968。
5.为方便考生有序放置自备艇,4月14日12:00后考生可登录体教联盟APP查询艇号且需要自行制作号贴,样式为蓝底白字,规格为20cm*30cm,贴于船艇右边座位外侧,考生自备赛艇须按照对应船架号区间放置。自备皮划艇贴上艇号后全部有序放置在考点田径场(后附船艇放置示意图)。当天所有考试结束后须将自备艇下架自行搬离考场。
6.考生考试时严禁佩戴各种计时、音响及电子设备。
五、专项考试流程
第一环节:考生进考点查验证件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检录时间到达湖北国际水上运动训练竞赛基地,查验准考证无误后,从正大门“考生考试专用通道”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第二环节:考生点名
考生进入考点后,由带队老师带往候考地点进行点名,在指定区域,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准备活动。
第三环节:考生虹膜验证分组,进行考试
考生点名第一次检录,由带队人员带往虹膜验证点进行虹膜验证、核对信息、随机分组、佩带匿名化标签,第二次检录领取航道牌、救生衣,再下水前往起点进行考试。
考试结束后,带队人员组织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成绩,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当场提出,由申诉专家处理组进行裁决(考生离开考点后不再受理申诉)。
第四环节:考生离开考点
每组考试结束后,由带队人员带领本组考生离开考点。
六、参加考试基本条件
1.必须具备游泳200米以上和翻船后独立自救上岸的能力。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签定《安全责任承诺书》,保证具备以上能力。
2.考生需保证以健康的身体状态参加考试,并提供体检证明材料。
3.考生必须具备在航道内保持直线划行的能力,违反航道规则将取消考试成绩。
4.考生的准备活动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超过规定区域、影响其他考生考试的,包括但不限于伴划等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考试采用8条航道进行,发令口令为:“预备---划”。
2.考生落水后不借助任何外力重新上艇,通过终点,成绩有效。
3.每一组考试第一次抢航召回,重新组织出发;第二次抢航不召回,直接判罚。
4.考生须自行前往考试地点,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到达指定的检录点,点名三次未到者,不得进场考试,按弃考处理。
5.考生必须无条件接受兴奋剂抽检,拒不接受者取消考试成绩。
6.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人员,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和管理,按照考试安排进行考试,爱护各种器材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离考场。
7.考试期间,因考生个人原因中途离场或不能完成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
8.考生在专业考试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遇有突发事件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指挥及疏导。
9.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应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擅自在考场内逗留或围观。
10.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为避免拥堵,有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立即驶离,拖船车辆只能单边停放,服从湖北国际水上运动训练竞赛基地的管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11.考生请按准考证上检录时间到湖北国际水上运动训练竞赛基地(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发展大道140号)检录,请考生提前做好住宿安排。
1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个人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八、温馨提示
按照教育部33号令第七条第一点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按考试作弊处理;第九条第四点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本须知,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天气情况,按时抵达确认地点。
请各位考生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财物安全。
预祝考生们取得好成绩!
附件1:《考生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附件2:《安全责任承诺书》点击下载
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考场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