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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6-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863 收藏
高水平专业群A
湖北省/理工类/公办/湖北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8321K
  一、学院简介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地处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南湖教育区。学院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3亿元。现设十个教学院、系、部,40个专业,在校生1.2万人。专任教师56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92人,从知名大学聘请了12名院士、教授为学院客座教授,聘请外籍教师8人。学院获得“全省职教先进单位”、“省级安全文明校园”等多项荣誉称号,并于2006年顺利通过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二、招生类型、计划及专业
  学院按国家招生录取政策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参加普通高考或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统一考试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学制三年,学历层次为普通专科。
  2007年教育部下达我院招生总计划3790人,其中在鄂招生计划2790人,招生专业有: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制药技术、农业经济管理、畜牧兽医、作物生产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园林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应用技术、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财政、税务、经济管理、金融保险、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文秘、商务英语、社区管理与服务、法律事务、表演艺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监理。
  三、报考须知
  1、我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具体操作办法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办理。
  2、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要求参加全省术科联考,我校无加试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线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分数线为准。
  3、外语语种不限。
  4、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及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凡进档考生的专业按考生志愿安排,当志愿数超过计划数时,报省(市、自治区)招办调整专业计划以满足考生专业要求,或按相近专业录取,进校后视考生专业特长进行调整。
  5、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表演艺术专业招考条件:
  (1)五官端正,无肢体缺陷;(2)身高要求:女生1.58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
  7、收费项目及标准:①学费:表演艺术专业:5200元/年;其它专业:4000元/年。②住宿费:公寓1200元/年;普通宿舍500元/年。③代收费用:身份证办证费20元;户口迁移费5元。
  8、学生入学后若退学,按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手续,并根据省厅规定按月计退学费、住宿费。
  四、毕业生待遇
  1、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按国家规定颁发普通大专文凭。
  2、凭毕业生签订的高校就业协议书,由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3-8345082 8346367 传真:0713-8346059
  网址:http://www.hgzy.edu.cn http://www.hbhgzy.com.cn
  电子邮箱: zhaoban@hbhgzy.com.cn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南湖教育区桃园街109号 邮编:43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