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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23-05-24 来源: 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浏览量: 7562 收藏
省属
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类/公办/内蒙古自治区
排名: 第566名
综合指数: 55.42
热度:7075K

集宁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试考生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3年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1.获奖免试生

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且符合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的高职(专科)毕业学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生

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含高校新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我区应征入伍的可申请参加2023年专升本免试招生。

二、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和“集宁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jntc.nm.cn/zsb/)进行查询。

我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视觉传达设计4个专业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万元/年,考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谨慎填报。

三、录取规则

1.获奖免试生

学校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二、三奖或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获奖免试专升本已录取,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免试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考生招生相关政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生

我校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技能考查,综合考生志愿。服役期间表现、在校期间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已录取,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免试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考生招生相关政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生综合考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生综合考查,由职业适应性自评报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服役期间综合表现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考查内容

1.职业适应性自评报告

(1)围绕高职高专所学专业,介绍个人的实习实训情况

1).实习起止时间,实习方式  2).校内培训情况;3).校外实习情况;4).实习收获或心得体会。

(2)围绕所报我校本科专业,介绍升本以后在该专业领域技能提升方面的计划打算

1).报考我校专业的动机或原因;2).对该专业领域的认识理解;3).围绕该专业,介绍升本后在校期间的学习规划;4).围绕该专业,介绍毕业后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考查注意事项:a.自评报告只准在A4纸上手写,字迹清晰工整,报告的正文不得出现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标记符号;b.各项内容完整,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2500字—3000字为宜,类似一篇作文)。c.封面页题目手写《报考集宁师范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生职业适应性自评报告》,题目下标明个人的姓名,所读专科学校、所学专科专业,所报我校本科专业,个人手机号码。d.自评评报告完成后,使用扫描仪扫描(或手机拍照)形成一个PDF文档。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

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课程(应考全部课程)成绩证明,并计算出平均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

注意:提交成绩原件电子版(扫描仪彩色扫描,或者手机彩色拍照均可)

3.服役期间综合表现

(1).服役期间各类获奖、评优评先材料(须加盖部队公章)

(2).其他支撑材料(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参战、退伍证上的服务年限)

注意:各类证书、评优评选、其他支撑材料,提交原件电子版(扫描仪彩色扫描,或者手机彩色拍照均可)

(二)考查方式

考生线上提交材料,学校线下组织评审。考生将自评报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服役期间综合表现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内(文件夹标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本科专业)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jnsfxyzsb163@163.com。(材料提交截至时间2023年5月26日18时)

(三)成绩构成

综合考查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职业适应性自评报告占比40%,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占比40%,服役期间综合表现占比20%。

五、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2.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录取管理工作。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参与招生录取具体日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进行严格选拔,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六、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0474-8989142

2.E-mail:jnsfxyzsb163@163.com

3.学校网址:集宁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jntc.nm.cn;

集宁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www.jntc.nm.cn/zsb/

                        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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