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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时间: 2007-06-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05 收藏
天津市/理工类/公办/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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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是:提前本科院校录取全部结束后,进行本科一批院校的录取(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时先进行A志愿录取,再进行B志愿录取),然后依次是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本科三批院校、高职高专提前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的录取。

  每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所有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第二志愿院校的录取,依次是第三志愿的录取。

  录取时,招生院校先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市高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进行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同时,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市高招办。

  如果招生院校在本批次顺序院校志愿录取中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公布招生院校的余缺计划,面向尚未被录取且符合分数要求的考生公开征询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