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江西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招生信息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时间: 2010-05-06 来源: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浏览量: 4487 收藏
重庆市/语言类/民办/重庆市教委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3.86
热度:6523K

1、一般困难学生

家庭提供的生活供养费低于210元/月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2、困难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月生活费低于180元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困难学生:

(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学生;

(2)城镇下岗职工子女;

(3)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直系亲属长期患病在治疗的;

(5)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6)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一般贫困家庭子女;

(7)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3、特殊困难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月生活费低于150元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无经济来源的烈士子女;

(2)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3)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

(4)城镇双下岗职工子女;

(5)直系亲属是危重病人,需要长期自费治疗的;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

(8)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

(9)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微信搜索小程序:志愿王

找大学】院校信息,985/211/双一流院校等

选专业】专业信息,清晰了解专业具体情况

高考选科】三个维度,帮助考生自主搭配学科

学业管理】学业剖析,定目标找差距圆梦大学

一键查询】输入分数,一键查看能上的大学

智能填报】志愿神器,AI大数据+冲稳保策略

学业评测】免费测评,五大维度快速认知自我

直播课堂】填报技巧,支持无限次重复回放

专业指导】量身定制,不浪费高考每一分

高考资讯】高招政策,高考实时资讯全掌握

志愿客服】在线解答,高考咨询一键接招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文字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