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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16 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量: 4774 收藏
江苏省/理工类/公办/江苏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12227K

高校全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 (邮政编码:215123)

一.学校概况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IVT),坐落于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由新加坡前总理吴作栋先生亲自提议,1997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学校成功借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的办学模式,形成了混合所有制办学、校企深度融合、国际合作交流三大办学特色。学校设有智能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商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人文与国际学院五大学院,办学绩效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相继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获得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招生条件

1.招生对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核方式: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三.招生计划

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总体录取原则: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具体录取方式:

(1)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录取规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2)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录取规则

A.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院校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B.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我校对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计算规则遵循各省教育考试院计算规则),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省统考专业分、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院校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3)其他省份录取规则

对普通类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于普通类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分计算规则遵循各省教育考试院计算规则),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省统考专业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省统考专业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省统考专业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成绩。

3.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4.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专业加试要求:

(1)普通高考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2)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测。

5.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学费标准,根据江苏省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

(1)文史类专业:16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18000元/生/年;

(2)艺术类(美术)专业:20000元/生/年;

(3)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取标准为1200元/年;

(4)代办费:1200元/年,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奖助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学金为激励措施,以助学金为补充手段的国家、企业(社会)和学校的“奖、贷、助、勤、补、减、免”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奖助学金种类有:

1.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奖额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额为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货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在籍学生,每年可在户口所在地(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最高16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5.企业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由学校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奖学金,奖额为1000——5000元/年;

6.企业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校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助学金,奖额为2000——5000元/年;

7.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并增强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8.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六.证书颁发办法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2.学历文凭填写内容:

(1)学校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全日制大专学历文凭

(3)填写内容:“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本校某专业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七.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八.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2557073,62557077,62557079

咨询手机:18912790608,18912791962,18912791965

传真:0512-62557770

纪委监督电话:0512-62557097

2.招生网址:https://zs.ivt.edu.cn/

3.公共交通到达路线(仅供参考):

(1)乘坐地铁2号线→松涛街站下车(4号口出)→步行150米→换乘公交车121路(松涛街创苑路站)上车(园区工业技术学校方向乘4站)→职业技术学院南站下车→步行190米到达学院西校门。

(2)乘坐地铁2号线→金谷路站(1号口出)下车→步行1.3公里到达学院北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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