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江西

西安文理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6-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89 收藏
陕西省/师范类/公办/陕西省
排名: 第385名
综合指数: 58.65
热度:10008K

  院校名称 西安文理学院

  校 址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 公办

  一、院校简介

  西安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应用型、综合性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于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市。占地面积728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教职工8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193人。学院现有国家规定的11个学科门类中的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农学等8个学科门类,共有41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二、有关录取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入校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男女生录取比例 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但目前学校只开设英语课,其它语种考生请按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三、录取规则

  ⒈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综合考评,择优录取。

  ⒉ 英语专业须加试口语。

  ⒊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如未录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⒋ 加分(或降分)考生处理办法: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序。

  ⒌ 进档考生以所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确定专业。

  ⒍ 调阅档案比例:在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调阅档案比例为120%。

  ⒎ 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且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录取规则为:

  (1)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

  艺术设计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总分×60%;

  戏剧影视文学综合分=文化课总分×50%+专业课总分×50%;

  (2)美术学、音乐学: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⒏ 体育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书

  五、收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

  本科: 文史、财经3500元/学年; 理工、体育、外语4500元/学年;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9000元/学年;美术学、音乐学7000元/学年。

  专科(高职):文史、理工5500元/学年;初等教育文史类3500元/年、理工类4500元/年。

  住宿费按不同类型公寓标准分为650元/学年、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

  六、奖助措施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奖助措施。

  奖学金: 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香港福会慈善基金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评成绩可享受相应的奖学金。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困难补助: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发放困难补助金,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国家贷款。

  七、新生入学

  1、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联系方式: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邮政编码:710065

  咨询电话: 029—88279689、88221619、88221907 传 真:029—88258519

  网 址: http://www.xawl.org . 电子邮箱:xawlxyzb@sina.com

  注:本章程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