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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问:如果被你院录取,入学时需要做哪些准备?

时间: 2011-04-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530 收藏
曾用名: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陕西省/政法类/公办/陕西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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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经各省招生办批准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其户籍是否迁转实行自愿。生源地在西安市的新生不迁户口,其他地区的新生若需迁移户口,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至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并于报到时交学院保卫处。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县(区)招生办领取本人高考档案,新生是党、团员的,应当在报到时将本人组织关系转移至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证明可到当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办理相关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也可于入学前在当地村委会(街道办)、乡(镇)政府及县(区)民政部门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后申请贫困补助。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生活设施齐全,条件优良

学生统一住宿,被褥及公寓用品均由学院提供,学生入学时不必携带上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