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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6-0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582 收藏
陕西省/理工类/民办/陕西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4.19
热度:6321K

 西京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西京学院 国际代码:12715

  院校性质:陕西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简介:

  西京学院坐落在高校密集、师资雄厚、人文积淀厚重的古都西安,占地1320亩,现有在校学生31000余名,专兼职教师2000多人。专职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43.9%,并有60多名“双师型”教师。本校设有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实验中心、语音中心、艺术中心、技能培训中心和大学生活动中心,教学设施先进齐全,教学质量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学校实施名牌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被评为全国民办十佳院校,西京学院是国家认可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微软工程师、导游、创新能力等40余项培训考证单位。

  学校应社会的需求开设了数控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艺术设计、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商务等20多个本、专科热门专业,形成了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格局。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

  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4、艺术专业录取时,凡我院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的省份,专业课成绩合格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余我院未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依各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录取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同批录取控制线并符合高校提档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帮助贫困生勤工助学。

  校址、咨询电话及网址:
  校址: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
  传真:029?85628188
  联系人:刘老师
  http://www.xijing.com.cn
  Email:study@xijing.com.cn


  西京学院

  200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