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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6-05-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92 收藏
省重点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安徽省/医药类/公办/安徽省
排名: 第316名
综合指数: 60.47
热度:11309K

  一、学校全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前江路1号(少荃湖校区);合肥市梅山路103号(梅山路校区);合肥市史河路45号(史河路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及我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确定考生专业时,按照“专业清”的原则,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专业之间不设极差。

  3.2016年我校新增生物医学工程、保险学(健康保险方向)两个专业进入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4.对于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认可。

  5.对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同等看待。

  6.注意事项:

  (1)鉴于我校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无其它语种教学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2)体检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习的特殊性,建议有身体残疾、传染性疾病者不宜报考我校医药类各专业,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身高因素,以免影响今后就业。

  (3)涉外护理专业原则上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六、颁发证书:安徽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以我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8129059

  邮编:230012

  网址:zs.ahtcm.edu.cn

  九、其他须知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学校设立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的部门。申诉电话:0551-68129047。

  2.录取结果:由所在招生的省(市)招办统一公布,学校也在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3.本校在校外无分校和二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