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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

时间: 2009-05-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350 收藏
山东省/综合类/民办/山东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3.20
热度:5887K

  一、学院简介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是由山东财政学院、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联合举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以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独立学院。

  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旅游胜地─??山东省泰安市,北倚泉城济南,南临圣城曲阜,“山(泰山)水(泉城)圣人(孔子)”荟萃于此,文化底蕴丰厚;京沪铁路、京福、京沪高速公路及104国道在此交汇,交通十分便利。学校规划占地800亩,投资4-5亿元,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占地400亩,投资2亿元,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4.5万平方米,学生宿舍近4万平方米;建有功能、设施齐全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公寓、学生餐厅以及全塑胶标准操场等现代化教学、生活和文体设施。

  学校现有在校生4000余人,设有财政金融系、国际商务系、会计学系、工商管理系、信息管理系、人文艺术系和基础教学部7个教学系部,开设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新闻学、保险、统计学、艺术设计、英语、日语、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16个本科专业和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贸易实务、旅游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会计6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文学四大学科门类。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服务为根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贯彻“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办学方针,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为我国和山东区域经济的发展培养优秀财经人才。

  学校在与校本部“高位嫁接,承包办学”的基础上,坚持与母体错位发展。根据“建设教学型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大胆改革,锐意创新,全面推行特色教育教学工程,实施“一体两翼战略”,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按照董事会的决策,学校确定了“两步走”的发展战略:“十一五”期间“保证质量上规模”,“十二五”期间“稳定规模上层次”;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在10年时间里把东方学院打造成校风严谨、机制灵活、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在校生规模达7000人的示范性独立学院,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二、招生计划

  1、2009年本科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科类
合计
山东
天津
河北
内蒙古
辽宁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湖北
陕西
新疆
院系 专业 授予学位 1100 1100 730 40 30 30 30 30 30 40 20 30 40 50
680 455 23 18 17 20 22 18 25 11 18 25 28
420 275 17 12 13 10 8 12 15 9 12 15 22
国际商务系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学士 100 60 42 3 3 3 3 3 3
40 28 2 2 2 2 2 2
财政金融系 财政学 经济学学士 100 60 44 3 3 3 3 4
40 29 2 2 2 2 3
金融学 经济学学士 200 110 67 4 3 4 4 4 4 4 4 4 4 4
90 50 4 3 3 4 3 4 4 4 4 3 4
人文艺术系 英语 文学学士 60 60 39 3 4 4 4 3 3
日语 文学学士 40 40 24 3 3 4 3 3
新闻学 文学学士 100 100 68 3 4 5 4 4 4 4 4
艺术设计 文学学士 40 30 30
10 10
信息管理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学士 50 50 35 4 4 3 4
工商管理系 工商管理 管理学学士 60 30 19 3 3 2 3
30 19 3 3 2 3
市场营销 管理学学士 50 30 21 3 3 3
20 14 2 2 2
会计学系 会计学 管理学学士 200 100 56 4 4 4 4 4 4 4 4 4 4 4
100 61 4 3 3 4 3 3 4 3 4 4 4
财务管理 管理学学士 100 60 45 3 3 3 3 3
40 29 2 3 2 2 2

  2、2009年专科招生计划

院系
专业
科类
计划
378
189
189
财政金融系
金融管理与实务
63
63
会计学系
会计
63
63
信息管理系
计算机管理
63
63

  三、录取原则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2.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分数相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数学等科目成绩较高,文艺、体育特长明显以及单科竞赛获国家或省级奖项的考生。

  3.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所有调档考生按实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从第一名考生开始,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依次安排其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该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看其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所报专业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者,安排到缺额专业。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4.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我校按加分政策提档,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值,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加分录取考生在安排专业时不再考虑加分因素。

  5.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省(区、市)的考生,某些专业因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6.凡有文艺、体育和其他专长的考生,以及单科竞赛获国家或省级奖项的考生,须在招生录取前与我校招生部门取得联系,提供相关证明,经我校认可,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优先安排录取专业。

  7.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8.外语单科满分为1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英语等本科专业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在100分以上,且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并要求口试合格。

  9.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10.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四、收费标准与方式

  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普通类本科10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12000元/学年,普通专科8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

  五、其他

  1.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设定入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本校设有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帮助和指导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学校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岗位津贴每人每月180元。

  3.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印制的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毕业证书,经山东财政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山东财政学院学位证书。

  六、学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文化区

  本校位置:泰安市西南长城路西

  招生电话:0538-8369666 8369888 8369182 8369520

  传真电话:0538-8369888

  邮政编码:271000

  网 址:http://www.sdor.cn

  E-mail:sdorzsb@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