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江西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74 收藏
上海市/财经类/民办/上海市教委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4329K

  一、学校全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3892-3928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高招办的规定。录取以省(区)、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确定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

  如总分相同,文科以语文成绩高低,理科以数学成绩高低,若再同分以语、数成绩相加高低处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800元 【沪价费〔2003〕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8966900、 021-58965751

  十三、投诉电话 021-51921309

  十四、网址 http://www.min-yuan.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