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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时间: 2015-02-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489 收藏
双一流国重点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江苏省/综合类/公办/江苏省
排名: 第90名
综合指数: 69.72
热度:25795K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取得2015年保送资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招生计划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招收外语类保送生(教育部规定的外国语中学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根据报名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招生人数。招生计划数列入教育部核定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内。

  三、招生专业

  英语、日语。

  四、报名程序

  由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组织推荐,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登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zs.nuist.edu.cn), 点击“网上报名”,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并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保送生报名表》。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2月23日16:00。

  2.邮寄申请材料

  凡报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考生,须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请按如下顺序整理装订后,于2015年2月2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仅限于)邮寄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邮编:210044),信封上请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回。申请材料包括: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保送生报名表》;

  (2)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3)个人简介,个人简介应全面展示考生的学习能力、爱好特长、交流与合作能力、性格特点以及未来规划等情况。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不少于800字;

  (4)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身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6)由所在中学出具的、保送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的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收到考生邮寄的申请材料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将根据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组织的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

  文化测试: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300分。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特长、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2)考核安排

  考核暂定2015年3月上旬,具体的考核安排将提前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查阅。

  考生来校参加考核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获奖证书原件以备现场报到时查验。

  3.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加分规则为,高中阶段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者加20分,二等奖者加10分,三等奖或省赛区一等奖者加5分,仅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4.公示

  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在生源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拟录取保送生,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

  5.录取

  被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须填写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印制的《2015年保送生登记表》,连同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于2015年3月31日前寄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过审核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

  为保证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将取消推荐中学的推荐资格。保送资格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随即取消保送生录取资格,并追究学生及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七、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58731378

  传真电话:025-58731333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八、其他

  1.本简章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将做相应调整。

  2.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