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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6-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134 收藏
省重点医学十一大金刚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重点实验室101计划
江苏省/医药类/公办/江苏省
排名: 第48名
综合指数: 70.91
热度:11049K

高校代码:10312(国际代码)1112(江苏省代码)
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
高校性质:省属重点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五台校区: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818号
(新生入学时在江宁校区就读)

一、学校概况、招生计划详见《南京医科大学2006年招生简章》专栏部分。

二、录取规则
1、本校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2、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所有学生进校后进行复检,对不符合部颁体检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的科目设置是:四年学制专业(四年制医学影像、药学、生物技术及生物医学工程除外),选考科目不限;五、六、七年学制专业(五年制护理和六年制公共事业管理除外)需在物理、化学、生物三门中任选一门。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必选物理;生物技术专业、四年制医学影像专业及药学专业需在物理、化学、生物三门中任选一门;五年制护理和六年制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法学方向)选考科目不限。对符合我校科目设置的进档考生按五门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并根据专业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此仅为江苏省选考要求,其他省市选考要求以当地《招生考试报》为准)
4、我校所有专业均无相关科目单科成绩的要求,也不安排加试科目。
5、我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招办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6、对高考总分在第一批本科省控线上、我校投档线下,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省排名前5%,符合我校录取志愿的单科优秀考生,我校将择优录取。
7、选择性计划的录取原则(仅适用于江苏考生):
(1)招生录取名单由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择优录取。
(2)平行志愿填报我校,成绩达到同批省控最低投档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我校将进行择优录取:
①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②本校重要学术骨干和为本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8、康达学院是我校设置的独立学院,其招生简章详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对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文凭,并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南京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授予普通全日制学士学位。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凡专业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七年制或六年制的考生,如未被录取,不影响五年制的正常录取。
(2)本科护理学及护理学(急救、重症护理方向)招生男女不限,康达学院护理学及护理学(英语)专业限招女生。

三、收费标准
培养费:统招本科 4600元/年,民办本科13000元/年;
住宿费:1500元/年。

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1)招生咨询:02586862670,02586862667
02586863443,02586862666
(2)康达学院:02586864012
2、院校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3、邮政编码:210029
4、电子邮件:xgc@njmu.edu.cn(学生工作处)
       kdyb@njmu.edu.cn(康达学院)
5、网址:http://www.njmu.edu.cn
   http://pgy.njmu.edu.cn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