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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 2016-01-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127 收藏
985211双一流国重点教育部强基计划五院四系中央部委选调高才通电气二龙国级选调生省级选调生文学四小龙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重点实验室101计划
湖北省/综合类/公办/教育部
排名: 第9名
综合指数: 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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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所在学院 专业名称及方向 招生计划 备注
新闻与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24人 不限生源
城市设计学院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60人 按大类面向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五省(区)招生
艺术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30人 不限生源
表演 27人 不限生源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招生计划:24人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2.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色弱;

  3.普通话水平较高,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4.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

  5.外语限考英语。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1月11日开通)的方式,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预约考点及考试时间段。考生需自行打印《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表》(以下简称播音报名表)和《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2016年1月11日-2月27日 18:00 2016年3月2日-4日12:00(初试) 2016年3月5日-6日(复试) 武汉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的播音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播音专业初(复)试准考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相同)。

  1.初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声音形象基本面貌,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对节目主持的认识和把握。

  (1)自备栏目主持(时间限在2分钟内)占70%;

  (2)回答考官提问(时间限在1分钟内)占30%。

  2.复试

  (1)文学作品诵读(主要考查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声音条件和语言的情感表达能力,时间限2分钟内)占30%;

  (2)即兴话题(主要考查考生的思辨能力、语言的逻辑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时间限2分30秒内)占40%;

  (3)模拟现场报道(主要考查考生的新闻敏感度、对新闻要素的观察、组织能力及其他新闻素养,时间限2分钟内)占30%。

  (六)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9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的考生中,按照其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60人,面向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五省(区)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合计
招生计划 8 20 11 13 8 60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

  1.无色盲、色弱;

  2.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四)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一)招生计划:30人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符合2016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戏剧影视文学,具有良好的文学功底及艺术素养。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1月11日开通)的方式,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预约考试时间段。考生需自行打印《武汉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报名表》(以下简称戏剧影视文学报名表)和《武汉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重点考查学生的文学功底与艺术素养。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2016年1月11日-3月5日18:00 2016年3月9日-11日12:00(初试) 2016年3月12-13日(复试) 武汉大学艺术学系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报到参加考试。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无效)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的戏剧影视文学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戏剧影视文学初(复)试准考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相同)。

  1.初试(面试),满分100分。

  (1)文艺素养考核:考生抽题回答问题,时长不超过3分钟,满分50 分;

  (2)话题评述:考生根据抽取的话题发表评论,时长不超过3分钟,满分50 分。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长10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短片播放):根据所看短片写一篇影视评论(字数要求700字左右),满分40分;

  (2)面试:即兴创作(考生根据抽取的题目或材料现场即兴口头创作,时长不超过6分钟),满分60分。

  (六)合格证发放

  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90%(四舍五入取整)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其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表演专业

  (一)招生计划:27人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报名条件:符合2016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且具备下列条件:

  1.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2.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1月11日开通)的方式,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预约考试时间段。考试需自行打印《武汉大学表演专业报名表》(以下简称表演报名表)和《武汉大学表演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2016年1月11日- 2月29日18:00 2016年3月4-6日12:00(初试) 2016年3月7-8日(复试) 武汉大学艺术学系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的表演专业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表演专业初(复)试准考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相同)。

  1.初试,满分100分。

  (1)朗诵(自选诗歌一首,时间限在2分钟内);

  (2)声乐(清唱歌曲一首,时间限在2分钟内);

  (3)形体展示(形式不限,时间限在2分钟内)。

  2.复试,满分100分。

  (1)台词(自选除诗歌以外的其他文学体裁,如:散文、故事、小说片段、戏剧人物独白等,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2)表演(命题表演),满分25分;

  (3)声乐(清唱歌曲一首,不同于初试曲目,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4)形体(形体片段、基本功测试,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说明:考试时,所有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得化妆,不得穿裙装。

  (六)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6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其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6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对于上海市等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考生,我校将按当地相关办法执行。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若艺术类考生所在省的高考成绩满分分值不等于普通类考生的满分分值,我校将对该省一本线按比例进行折算(四舍五入取整),再依照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要求执行。

  5.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6.考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6]183号文收取,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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