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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普高(江苏)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6-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63 收藏
江苏省/农林类/公办/江苏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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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1313(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3、办学层次:大专

  4、学 制:三年

  5、校 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48号

  二、学校简介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45年,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被誉为“中国近代第一城”的江苏省南通市,滨江临海,处于上海1小时经济圈内,交通便捷,区位优势突出。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设有8个二级院系,开设专业40多个,全日制在校学生近万人,教职工近700人,建有国家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3个、省重点专业群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6个、国家级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占比89%,30余人次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等人才计划,8人次获全国农业职业教育、省市级教学名师。

  学校实行“双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学校与近400家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形成了江山农化班、帝奥电梯班等一批特色冠名班级,学生毕业即就业。学校是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连续六年获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生升学渠道顺畅,在校生可参加“专转本”、“专升本”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我校已与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开设“专接本”接轨班,在校二年级学生即可报名,免试注册入学,全日制在我院学习,学制两年(专科加本科在校时间为四年)。成绩合格后由接读的本科院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及本科派遣证,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从2015年开始与南通大学、淮阴工学院合作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凡填报相关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考核合格者转入南通大学或者淮阴工学院在校学习两年,毕业后颁发相应大学本科文凭。

  三、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正式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为准。

  五、报考条件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报考我校普通类的考生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艺术类考生考试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

  2、身体健康要求: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报考说明

  我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是与中德诺浩(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的特色专业。该专业采用中德组合、校企合作“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学生经过培训可获得由德国手工业协会颁发、欧盟通用、全球认证的德国HWK“汽车机电服务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录取报到后与中德诺浩(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可以安置到奔驰、宝马、奥迪等高端品牌4S店就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生(中德汽车特色班)除按国家标准缴纳学费之外,中德诺浩(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每年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培训、教材、考证、服装等。

  七、录取规则

  1、普通类录取办法

  普通类考生遵循“ 先分数、后等级 ”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投档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科类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分数仍相同,再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分数再次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排序。专业分配按“专业清”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各专业录取进程,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江苏省高考文化考试,且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综合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分配按“专业清”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计划调整: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4、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它说明:

  1、我院旅游管理专业分为高铁乘务方向特色班和普通班,凡被录取至该专业的考生可于入学报到后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参加高铁乘务方向特色班专业面试,面试合格者即可就读高铁乘务方向特色班。

  2、奖励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每学年评比学院奖学金。学院还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协助新生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3、我校收费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规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执行:农林类专业学费2200元/年,文科类专业学费4700元/年,理科类专业学费5100元/年,工科类专业学费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软件外包嵌入式专业7100元/年。

  4、本规则未尽之处,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400-99-13130

  传 真:0513—85991313

  电子邮箱:ntky1945@163.com

  咨 询QQ:2254515553

  微信公众平台:ntac1945 学校网址:www.nt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