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院在评定奖学金及资助特困生方面有什么规定?
时间: 2009-06-17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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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品学兼优的同学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为每年8000元,励志奖学金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为每年2000元,受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15%以上。学院设立院级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以50人为一个班计算,每学年奖学金总额达10000元,一等奖每年1200元,受奖人数占班级人数百分之三十。学院与工商银行签订协议,特困生可在规定范围内,履行手续办理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每年还对特困生实行一定数量的学费减免,对患病和家庭发生意外的同学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