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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284 收藏
硕士点
辽宁省/理工类/公办/辽宁省
排名: 第267名
综合指数: 58.67
热度:12038K
辽宁工业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工业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建筑学专业学制5年,学习年限为4—9年);专升本专业学制2年,学习年限为2—4年;高职专业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79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3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7722万元,图书8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软件工程(专升本)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我校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及招生人数详见计划大表。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普通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位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获奖面可达学生总数的30%,最高奖励金额可达4000元/人·年以上。
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政府助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特困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爱心助学专款,向特困学生发放学习、生活补助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符合经办银行审批条件的学生,学校可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年不超过5000元。
六、获奖说明
2005年4月被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200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2006年4月被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辽宁省教育厅联合命名为“2004-200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05年被辽宁省教育厅命名为“依法治校示范校”、“安全文明校园”
2005年被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来确定考生的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同一志愿中,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志愿清的方法进行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在教育部民族预科基地——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可转入我校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要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198703 4198702
学校网址:http://www.lnit.edu.cn
7、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
(1)录取条件:
①辽宁省、河南省考生凡参加本省2007年普通高校美术专业统一考试,并且合格的考生。
②山东省、江西省凡参加2007年我校在该省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合格的考生。
(2)录取办法: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政审、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招生
省份 分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 广告学 除广告学外的其它艺术类专业
辽宁 总成绩=文化课成绩×0.8+专业成绩 总成绩=文化课成绩×0.7+专业成绩
河南 总成绩=文化课成绩×0.8+专业成绩 总成绩=文化课成绩×0.7+专业成绩
山东 总成绩=文化课成绩×0.7+专业成绩 总成绩=文化课成绩×0.5+专业成绩
江西 总成绩=文化课成绩×0.7+专业成绩 总成绩=文化课成绩×0.5+专业成绩
(4)单科成绩要求: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限制外语分数,限制的分数线为本专业(含方向)符合录取要求的同一省份报考我校所有艺术类考生外语平均成绩减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