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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贵校在资助学生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时间: 2009-06-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836 收藏
省重点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辽宁省/医药类/公办/辽宁省
排名: 第125名
综合指数: 67.59
热度:12878K

  答:1、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
  1)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
  在校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者经过评选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一等奖 3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二等奖 1500元/人/年
  2、学校奖学金
  1)综合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 2000元/人/年 获奖比例3%
  二等奖 1400元/人/年 获奖比例7%
  三等奖 800元/人/年 获奖比例15%
  2)专项奖学金
  学长奖学金,由我校校友捐助设立;博康医药奖学金,由辽宁省博康药业(器械)有限公司捐助设立。
  学长奖学金 1000元/人/年
  博康医药奖学金 1000元/人/年
  3)单项奖学金
  我校设立学习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实践奖学金、英语之星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500元/人/年 获奖比例5%
  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 300元/人/年 获奖比例10%
  科技创新奖学金 500元/人/年 全校评选50人
  文体活动奖学金 200元/人/年 获奖比例5%
  社会工作与实践奖学金 200元/人/年 获奖比例5%
  英语之星奖学金 200元/人/年 全校范围按要求评选
  3、国家助学贷款
  凡考入我校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基本生活、学习费用者,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国家贴息100%,最长贷款期限为十年。
  4、勤工助学
  为保证特困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建立勤工助学基地,广开勤工助学渠道等措施,学生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每月可获得150元的补助。
  5、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