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是什么?
时间: 2009-05-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216
收藏
⑴ 普通文史和理工类:在投档考生中,按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若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则安排到与考生专业志愿相邻、相近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
⑵ 艺术(美术)类:学院2009年艺术(美术)类实行按大类招生试点。在投档考生中,本科按照山东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科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