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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5-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890 收藏
安徽省/艺术类/公办/安徽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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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全称: 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北部新城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录取时,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各省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再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如有相同成绩考生,下列情形优先录取:

  (1)“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文体方面有特长的学生;

  (2)退伍军人及少数名族考生;

  (3)归侨、华侨子女,台胞子女;

  (4)烈士子女。

  六、颁发证书: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0556-5512811 5512152 18955690670

  传真:0556-5512359

  网址:http://www.ahmxx.cn

  九、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