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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

时间: 2019-05-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89 收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理工类/公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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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就业指导,培育就业市场,拓宽就业范围”的就业工作方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政府宏观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工作机制,对于获得毕业资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在学院的帮助和指导下推荐就业。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有关就业政策和法规,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三、就业工作职责:

1.根据相关政策精神,制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负责学院就业市场的开拓、开展好校园双选会以及各类校园专场招聘会。

3.积极收集、整理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岗位需求信息。

4.负责组织毕业生就业市场调研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审核毕业生就业数据及就业质量发布等。

5.负责处理与就业指导和培训工作有关的各项事务。

6.接待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来访,宣传和介绍学院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毕业生就业政策。

7.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工作,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于律己、秉公办事、切实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