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章程(2006年)
时间: 2006-06-16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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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名称: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二、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三、学校简介:
渤海大学文理学院创建于1999年7月,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本科独立学院之一。学院位于交通便利、风景秀丽的滨海城市??辽宁锦州,占地560亩。设有文法系、英语系、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体育系、艺术系,共有6个学科门类、27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10000人,专兼职教师356人,其中博士、硕士50余人,教授、副教授100余人。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每年有近10%的应届毕业生考取全国各重点院校的研究生,去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3.66%。
2002年,学院在辽宁省同类高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排名第一;2004年12月,又获“中国一流独立学院”称号,赢得了良好的办学声誉。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渤海大学文理学院的毕业证书和渤海大学的学位证书。
五、开设学科:开设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法学、英语、英语(高级翻译)、英语(国际货物运输与物流管理)、英语(国际贸易)、英语(商务英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物流配送)、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社会体育、社会体育(运动休闲)、运动训练、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27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培养为地方经济服务的适用型人才。
六、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体育、艺术专业考生,必须经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体育及艺术加试,成绩符合录取要求。
2.报考本校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3.被省招办认可的艺尖、体尖考生,在上我院调档线的基础上可优先录取。
七、专业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原则执行。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着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但其分数须高出报考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最低分10分,方可录取,其它志愿依此原则执行。
3.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均未取,且又无服从志愿,一般不得录取。
4.对报考我院外语专业的考生,其外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招生录取结果将随时通过学校及省招办正常渠道向社会公布,然后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九、收费标准:
我校2006年的收费标准为: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12000元/人/年;其他专业10000元/人/年。
十、奖贷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1.设立奖学金。最高额每学年3000元;奖励在学习、特长、科技创新、特殊贡献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另外,对考研学生进行专项表奖。
2.设立特困补助。对生活困难的学生不定期发放困难补助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资助特困学生。
十一、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二号。
邮政编码:121000
http://www.bh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416)7980108
传真:(0416)7980108
联系人:何明艳
二、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三、学校简介:
渤海大学文理学院创建于1999年7月,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本科独立学院之一。学院位于交通便利、风景秀丽的滨海城市??辽宁锦州,占地560亩。设有文法系、英语系、管理系、信息技术系、体育系、艺术系,共有6个学科门类、27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10000人,专兼职教师356人,其中博士、硕士50余人,教授、副教授100余人。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每年有近10%的应届毕业生考取全国各重点院校的研究生,去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3.66%。
2002年,学院在辽宁省同类高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排名第一;2004年12月,又获“中国一流独立学院”称号,赢得了良好的办学声誉。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渤海大学文理学院的毕业证书和渤海大学的学位证书。
五、开设学科:开设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法学、英语、英语(高级翻译)、英语(国际货物运输与物流管理)、英语(国际贸易)、英语(商务英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物流配送)、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社会体育、社会体育(运动休闲)、运动训练、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27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培养为地方经济服务的适用型人才。
六、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体育、艺术专业考生,必须经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体育及艺术加试,成绩符合录取要求。
2.报考本校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3.被省招办认可的艺尖、体尖考生,在上我院调档线的基础上可优先录取。
七、专业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原则执行。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着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但其分数须高出报考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最低分10分,方可录取,其它志愿依此原则执行。
3.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均未取,且又无服从志愿,一般不得录取。
4.对报考我院外语专业的考生,其外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招生录取结果将随时通过学校及省招办正常渠道向社会公布,然后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九、收费标准:
我校2006年的收费标准为: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12000元/人/年;其他专业10000元/人/年。
十、奖贷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1.设立奖学金。最高额每学年3000元;奖励在学习、特长、科技创新、特殊贡献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另外,对考研学生进行专项表奖。
2.设立特困补助。对生活困难的学生不定期发放困难补助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资助特困学生。
十一、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二号。
邮政编码:121000
http://www.bh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416)7980108
传真:(0416)7980108
联系人:何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