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
时间: 2013-04-2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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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2013年计划招收学生1000人。其中本科700人,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三个专业;专科300人,设侦查、治安管理两个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其他专业文理兼收。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山东省户籍,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