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交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扩招单招工作。
第二条 高职扩招单招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高职阶段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第三条 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498 河南招生代码:6226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 (尚德校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河朔校区)
第十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高职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督察与评价委员会、相关专业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高职扩招单招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督察与评价委员会负责对高职扩招单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取得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311人。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学制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40102 | 单招 | 3 | 30 | 9500 |
工程造价 | 540502 | 单招 | 3 | 40 | 9300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 600212 | 单招 | 3 | 45 | 9500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600606 | 单招 | 3 | 40 | 95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单招 | 3 | 50 | 9500 |
会计 | 630302 | 单招 | 3 | 46 | 9300 |
市场营销 | 630701 | 单招 | 3 | 30 | 9300 |
电子商务 | 630801 | 单招 | 3 | 30 | 9300 |
第十五条 高职扩招单招计划严格按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页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七条 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取得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3、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填报时间为2019年9月6日12时至9日12时。
第十八条 领取准考证
学校依据从省招办指定网页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于9月16日前在学校网站(http://www.zjtu.edu.cn)公示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公示名单中的考生,可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9月20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第十九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进行命题、考试和录取。总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150分,职业技能测试150分。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9月21日上午8:20—10:00,职业技能考试时间为9月21日上午10:20—12: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19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所有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高职扩招单招(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2019年省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或招生院校组织的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七条 凡被我校高职扩招单招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八条 在学校高职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统一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按专业进行收费,各专业学费每年分别为9300元、9500元,住宿费1100元/年。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三十一条 学校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0391)7666711、7666722、7666733
乘车路线:1、从郑州火车站乘郑焦城轨火车至武陟站转3路公交至黄河交通学院站下车即到。
2、从郑州新北站乘郑焦公交至黄河交通学院下车即到。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