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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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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10-81838888,0510-85916111

官方网址:http://www.wxit.edu.cn https://zs.wxit.edu.cn/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简章

时间: 2021-03-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748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及艺术类(美术)专科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代码:1211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2年开始试办四年制高职本科教育,2018年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A类建设院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重大决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办事机构是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各类生源结构组成,本次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30%。详细专业计划见附件1

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十条 语种要求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高考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外语教学。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1. 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均须合格的考生。

2. 报考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议要求:详见附件2

4.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39 -- 11日,截止时间为1117时。具体以省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或可登录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zs.wxit.edu.cnhttp://www.wxitzs.edu.cn进行报名。

3.报名流程:登入网站填写申请信息→→确认提交。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1.每位考生最多可向两所院校提出申请,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请 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2.普通类与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空中乘务专业属普通类。

3.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 资格审核

2021315日前,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第十五条 申请材料要求

考生政策加分申请表及政策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于2021313日前寄至学校招生办(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邮编:214121,电话:0510-81838877传真)。

证明材料的原件请于领取准考证当天(2021319日)交学校招生办校验。

第十六条 考试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所有申请填报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1.考试时间:2021320日(周六) (900-1130),具体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太湖校区(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

3.考试科目:语文和数学,各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成绩以原始分呈现。

4.科目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总分300分。

注:艺术(美术)类考生不再另行安排美术专业测试,统一使用艺术(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填报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空中乘务专业面试(线下或线上,具体以学校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空中乘务专业的录取。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安排上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具体时间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对普通类、艺术(美术)类、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分别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录取总分

1.普通类:校测文化成绩+政策加分。

2.艺术(美术)类:校测文化成绩+艺术(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3.空中乘务专业:校测文化成绩+政策加分+空中乘务专业面试成绩(合格/不合格)

第十九条 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向学校提交政策加分申请:

1.烈士子女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可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进行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如有照顾项目和政策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21年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各类考生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测试成绩综合考虑。

第二十一条 同分处理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分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录取通知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本校只录取第一志愿申请我校的考生。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考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规定,须缴纳文化测试费30/人(语文、数学两科目测试费15/科);空中乘务专业面试费30/人,到学校领取文化测试准考证时缴纳。

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普通(文科)类专业4700/学年,

普通(理科)类专业5300/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学年,

中外合作专业(苏价费[2017]243号):中爱合作16000/学年、中日合作10000/学年。

第二十五条 住宿标准

根据各宿舍设施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1500元(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六条 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同时,学校每学年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每个学期都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政策说明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八条 本简章通过省考试院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简章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简章相冲突,以本简章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三十一条 日程安排

39-11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313日前

考生邮寄材料

315日前

考生资格审核

319日前

考生材料审查

319日(800-1700

领取准考证;交文化测试费(30/人),空乘专业面试费(30/人)

320日(900-1130

学校校测(语、数)

45

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25日左右

网上公布省考试院的批准录取名单

5月份

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等

联系地址: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21

乘车路线:

无锡中央车站(公交B岛)、无锡火车站(南广场)乘77路至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市内95路、105路公交车可达;

无锡东站可乘地铁2号线至三阳广场站转1号线至江南大学站,出站后沿蠡湖大道往北400米左转200可至学校南门。

咨询电话:

普通类专业考生0510-81838878818388888591611181838877(传真);

艺术(美术)类专业考生0510-81838789、李老师:13861753779

空中乘务专业考生0510-81838919;叶老师:18912351618

招生信息网:https://zs.wxit.edu.cnhttp://www.wxitzs.edu.cn

学校网址:www.wxit.edu.cn

电子邮箱:zsb@wxit.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简章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具体招生简章以考试院公布为准,未尽事宜请注意学校招生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