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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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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艺术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7-81731888,15927161065,1592716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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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2018年招生简章

时间: 2018-01-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878 收藏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成立于2004年,历经湖北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两个发展阶段,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以艺术为特色、多学科发展的高校。

2016年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自2017年起面向全国试点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可组织专业校考并自主划定文化控制线。学校博采湖北美术学院和华中农业大学优质资源,设有成龙影视传媒学院等6个学院,设立了31个本科专业和5个专科专业。学校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国际联姻和强化基础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积极打造“科学与艺术、传统与现代、严谨与浪漫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的校园文化。近3年学校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742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10项,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部分专业学生考取研究生率达32%。

成龙影视传媒学院是由奥斯卡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成龙先生在中国设立的唯一一所培养影视传媒行业高级专业人才的学院,成龙先生亲任院长,聘请了冯小刚张国立徐帆李冰冰、徐俊国、曹小卉、袁晓舫等著名导演、影视明星、专家教授、学者参与学院教学与艺术创作工作。近年来,多个影视剧组来校挑选学生参演电影、电视剧,其中2016年、2017年参演学生达1000余人次,学生制作的微电影和动漫设计作品获省级以上奖项40余项。

一、招生计划与范围

备注:1.每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以上各专业。 

    2.各专业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校考省份兼招文科艺术生、理科艺术生。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规定的2018年艺术生报名条件。

(二)考生须掌握或具备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相关基础知识和素养。

(三)生源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如生源省份要求考生必须参加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我校校考,考生需取得统考合格证。

三、报名

(一)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执行。

(二)参加我校校考考生,通过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艺术考试报名系统或指定系统报名,广东省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zb.wids.edu.cn/)报名。

四、校考考试

(一)考试科目

1.表演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300分)

 

2.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300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200分)

 

4.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300分)

 

 

(二)考试安排

 

 

注:考生只能在生源省份的考点参加考试,我校校考点只接受生源省份考生报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我校校考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缺失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请自备考试所需的材料。

(三)报名费用

面试类专业为200元/人,笔试类专业为180元/人。 

(四)校考考试成绩公布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于4月1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校考成绩。学校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的1:4发放专业合格证。

五、录取规则

(一)我校可参照国内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并填报高考志愿。

(二)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三)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批次控制线或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划定文化自划线。

(五)如果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六、奖学金

为鼓励广大优秀学生积极投身艺术事业,我校对艺术类专业优秀学生提供董事长奖学金,最高奖励额度28000元。学校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8000元。

七、其他

(一)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若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2018年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b.wids.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1号,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电话:027-81731888

传  真:027-81730653

(四)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五)本简章由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此前制定的与本简章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