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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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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11-84401065

官方网址:http://www.just.edu.cn/ http://zs.just.edu.cn/

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3-04-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516 收藏

江苏科技大学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江苏科技大学源自1933年上海大公职业学校,1953年组建成立新中国第一所造船中等专业学校——上海船舶工业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虽然几经更名、校址变迁、隶属关系更迭,学校却始终保持鲜明的行业特色,彰显了江科大人的家国情怀。

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一所以“船舶、海洋、蚕桑”为特色优势,具有本硕博完整培养体系的行业特色型大学。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本科生,1993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镇江长山、梦溪和张家港校区以及上海办事处,占地3979亩。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为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现有双聘、特聘院士8人,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200余人;拥有省高校“青蓝工程”团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省“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16个。

学校作为江苏省唯一一所以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为主要服务面向的行业特色型大学,是全国相关高校中船舶工业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最全、具有船舶特色整体性和应用性优势的高校之一,享有“造船工程师的摇篮”美誉。学校已为船舶工业、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9.6万余名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涌现出了航母、核潜艇、大型驱逐舰、LNG船、豪华客滚船、极地邮轮总建造师、总工艺

师等行业顶尖力量,为国家重点重大工程作出了重要贡献。毕业去向落实率每年保持在96%以上。

学校坚持以国家需求为驱动,注重将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高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紧密结合,主动为船舶工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学校主持的研究项目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中国专利银奖1项。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学校牵头主持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项,牵头主持工信部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1项、工信部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2项,获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特色学科条件建设项目1项。主持完成的“大型挖泥船综合控制与关键装备保障一体化系统及应用”全面替代国外进口,参与超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潜水器、耙吸挖泥船动力定位动态跟踪系统、豪华邮轮、大型集装箱船等装备研发,研制的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系统、高效焊接装备、船舶企业管理软件等广泛应用于各大船舶企业,舰船后勤综合保障系统国内领先,救生艇用柴油机占全球市场近60%。学校蚕业研究所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蚕业研究机构,是世界蚕桑种质资源保存与研究中心、蚕桑科技研究中心和蚕桑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学校研发提供中国乃至世界主要的蚕桑品种与栽桑养蚕技术,先后获得国家级奖励17项。习近平主席访问古巴期间,赠送给古巴革命领袖菲德尔·卡斯特罗的桑树种子就来自学校。

铸船魂,育海器,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抓海洋强国战略、江苏省海洋强省目标以及建设强大海军战略部署所带来的历史性机遇,依托“双一流”建设和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充分发挥海洋特色学科优势,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为依托,在建设“国内一流造船大学”的征途中,通过“兴船报国”文化引领大学生厚植“家国情怀”。

从“向海发展”到“向海图强”,江苏科技大学正向着深蓝不懈探索,勇毅前行。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拟为118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门类

专业简介

学制

招生计划

1

生物技术

理学

江苏省一流专业

全日制2

78

2

公共事业管理

管理学

江苏省一流专业

全日制2

40

二、报名对象与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3届本科毕业生,或目前未就业的2020届(含)以后往届本科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 第一学位与报考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者虽同属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查询。

4. 体检符合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 报名

报名时间:2023624日至63024时截止,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报名。

2. 提交材料

1)申请人登录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ust.edu.cn/)下载并填写《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

2)打印报名表,考生在“个人承诺”栏手写签字。

3)申请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申请人将手写签字后的《报名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阶段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后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以“申报专业+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命名;填写《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以“申报专业+考生姓名+《信息汇总表》”重命名。将上述PDF报名材料文件与汇总表打包,以“申报专业+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ustdexszs@foxmail.com

3. 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通过者进行公示,请考生于202373日左右登录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ust.edu.cn/)查阅公示结果,审核通过者进入考核环节。

4. 选拔程序

学校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5.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入学与培养

1.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2年,全日制学习。

2. 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 入学后按照相应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4.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6.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参照我校相应本科生对第二学士学位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六、组织与监督

1. 在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 学校设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 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4.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511-84401047)。

七、其他

1. 考生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 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网:http://zs.just.edu.cn/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邮编:212100

咨询电话:0511-8444579613921591512(生物技术专业,王老师);19805138819(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包老师)

九、本简章由学校教务处和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附件:附件1 《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

   附件2 《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江苏科技大学

2023429

附件1:江苏科技大学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docx

附件2:《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