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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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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51-66319766,0551-66319748

官方网址:http://www.ahiib.edu.cn http://zhaosheng.ahiib.edu.cn/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5-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769 收藏

第一章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地址: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魏武路001号(邮编:231131)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上隶属于安徽省商务厅,业务上接受教育厅指导,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我校是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安徽省高职发展标杆校、安徽省技能大赛标杆校、安徽省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学生试点院校。

  学校位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占地530多亩,在校生万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35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7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80余人。学校设有10个二级教学院系,40个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

  办学40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商务、注重实务、精准服务”的办学定位,突出“外贸、外语、商务、服务”的办学特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2020年,学校与铜陵学院合作,开展商务英语、金融学与电子商务三个专业专升本学生联合培养工作,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满足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中,我校招生专业为35个,招生总计划为2150人,其中面向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为860人,面向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计划为1290人。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发〔2020〕6号文件规定,在今年的分类考试招生中,我校将按照总计划数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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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说明:

  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3年。

  2.今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2150人,其中包含面向中职扩招计划500人。

  3.社会体育、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招收普通文理科学生。

  4.我校招生专业对中职毕业生没有类别要求,可以自主选择所有招生专业。


第四章 考试与相关安排

  一、报名条件

  参加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扩招报名,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分类考试招生。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5月11日10:00至5月15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具体请详见安徽省考试院网站(https://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考试成绩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校考。具体安排如下:

  1.全省统考时间:2020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考生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

  2.校考时间:2020年6月6日-8日,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毕业生)。

  3.预录取:2020年6月14日,在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ahiib.edu.cn/)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4.录取确认:2020年6月17日-1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须登录志愿填报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特别提示:已被我校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5.公示录取名单:2020年6月下旬,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

  6.寄发录取通知书:2020年7月中旬,寄发正式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三、考试形式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实施。

  四、考试费

  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五、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可填报我校的1-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六、考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在线考试。考试大纲及相关具体安排提前在学校官网公布。

  七、录取成绩构成

  考生录取总成绩:全省“文化素质测试”成绩×50% + 学校测试成绩×5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二、其它说明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它神经系统疾病不得填报。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如下:年龄在16~25岁,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斜视,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有才艺特长者优先录取。

  2.由于社会体育和空中乘务专业,对考生报考条件有一定的要求,将进行单独测试,对应考试大纲另行公布。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我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4.根据《安徽省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0〕4号)的文件规定,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并确定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面向中职扩招报名考生仅能参加202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六章 考试招生监督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八不准”、“十禁止”、“三十个不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6319889。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分类考试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七章 其它说明

  一、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二、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严格执行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住宿费:800元/年,教材费:代收代支,多退少补。

  三、奖励资助措施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别予以奖励与资助,不会让任何一名已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校企合作设立的“立才奖学金”、“学高奖学金”、“丰大奖学金”等。

  2.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协助考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开设“绿色通道”,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享受生活补贴、学费减免或缓交等政策。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魏武路001号

  邮政编码:231131

  学校网址:http://www.ahiib.edu.cn

  联系电话:0551-66319710

  招生办电话:0551-66319766、66319748

  国际贸易学院:0551-66319903,QQ群:1044429753

  商贸流通学院:0551-66319910,QQ群:1044278882

  国际教育学院:0551-66319919,QQ群:938747468

  信息工程学院:0551-66319923,QQ群:150809062

  财会金融学院:0551-66319931,QQ群:1044390207

  文化旅游学院:0551-66319937,QQ群:1045404482

  电子商务系:0551-66319827,QQ群:1044622138

  扩招办:0551-66319816,QQ群:105834359

  

  第八章 附 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政策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