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国标代码:14213),学生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院主要培养“医药化工”“建筑工程”“信息工程”“经济管理”“应用英语”等高级技术人才。2007年8月在美国设立了河北省高校第一所“孔子学院”-------美国新墨西哥州州立大学孔子学院,截至目前,学院与国家汉办共派出15名教师赴美国任教。2009年9月学院英语、计算机、会计、市场营销专业开展3+2中外合作项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国内专科文凭和国外本科文凭)。
学院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坚持“服务社会,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宗旨,实行“开放式办学,封闭式管理,一体化服务”的办学模式,贯彻“教学与管理并重,理论与技能相长,学业与就业一体”的教育思想,大力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努力探索培养社会急需人才的经验。
学院是“河北省化工医药职业教育集团”、“河北省钢铁冶金职业教育集团”、“河北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单位和教学基地,还是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为省内外48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培养急需的应用人才和国际通用人才。
一、招生计划和范围
我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科类分为艺术文、文史、理工、对口。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详见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二、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学院最低分数线执行省最低分数控制线。
4.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种类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为英语。
5.身体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6.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学院依照省政策执行。
7.学院录取工作在省招生机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录取结果由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我院官方网站也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三、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学生享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和待遇,设有多种奖学和助学制度,品学兼优者可获国家奖学金(最高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最高5000元/年),经济困难的特殊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年),学院奖学金(200—1000元/年),学院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四、收费标准
按照河北省有关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动漫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0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五、学历证书
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六、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3号
邮编:052165
联系电话:0311-83091006、83091008、83091009
网址:www.sjzkjxy.net E-mail:skj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