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黄石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3-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246
收藏
大冶市、阳新县教育局、卫生计生局,市直各有关医院、中学: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省招办《关于做好湖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时间安排
3月中旬至4月中旬,市区、大冶市、阳新县组织体检工作。
4月25日前,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信息采集、校验、统计和移交等工作。
5月8日前,县(市)招办汇总、检查体检信息并上报市招办。
5月6日至10日,省招办接收市(州)招办上报的体检信息。
5月15日至30日,体检专项复检。经考生书面申请,当地招办和体检机构同意,省招办核实后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进行专项复检,省人民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黄石市区各有关中学高考体检定于3月20日-3月28日(共计9天)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工作要求
1.为认真完成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加强体检工作领导,特成立“2019年黄石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下设市区体检站,挂靠鄂东医养集团黄石市第二医院(以下简称黄石市第二医院)医务科。市招办、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管理科做好协调和监督工作。大冶市、阳新县也要分别成立领导机构,领导小组要加强体检的全程领导、检查和监督。
2.体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分市区、大冶市、阳新县三片进行,每片挂靠一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设立临时体检站。市区由黄石市第二医院(体检机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班进行体检,体检地点设在黄石市第二医院。大冶市、阳新县分别由县(市)卫计局按要求指定体检医院。体检机构要把体检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统筹安排,将体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人。要注重宣传《指导意见》、体检工作规定、工作安排和考生注意事项等。体检场所要有体检宣传栏,在醒目的地方张贴《高考体检须知》和《指导意见》。
3.各体检单位要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具有一定体检经验的医务人员担任体检工作。各科主检医师必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担任,各科应选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卫技人员担任体检工作。体检医师要加强学习,坚持标准,严格按照《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个项目的检查和体检表的盖章、填写工作,体检记录要求真实、准确,避免漏检、错检、漏填、漏章、漏签及涂改等现象发生。坚持“谁签字谁负责,谁主检谁负责”原则。
各体检单位要做好体检前培训工作,实行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体检工作政策规定、体检工作规程、体检操作注意事项、体检表填写说明以及体检信息录入等。
4.抓住主要环节,提高体检和信息采集质量。要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下发《意见》中规定的六个主要工作环节,逐一落实,做好体检实施工作。体检机构要按照《指导意见》,坚持体检标准,掌握评判考生病情轻重尺度,如实反映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如患有《指导意见》中所列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应在体检表中如实填写,保证体检结果客观真实。尤其是对院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描述要准确、到位,并标明是否需要手术,是否治愈等。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乙肝检查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查;对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异常,如果超过参考值上线2倍(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可建议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由考生自愿申请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同时体检机构在考生体检表上相应栏目中记载考生转氨酶检查情况;检测了乙肝项目的还应记载检测结果。
要做好体检信息数据的计算机录入和核对工作。根据“网上录取”工作的需要,各体检站要配备专用计算机等设备,安排专人做好录入、校对和检查等工作,保证录入体检信息准确、完整和安全。考生体检信息数据库要以光盘形式(只读光盘)移交,移交双方责任人在光盘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
5.各有关中学要密切配合体检单位开展工作。各中学要告知考生应了解的体检知识和注意事项,发放《高考体检须知》给考生。要有专人负责体检组织工作,按照体检安排(见附件2)按时组织考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期间要积极与体检站负责人进行联络、协调。要对考生加强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协助维持好考生体检秩序,确保考生交通安全。指导考生根据自己的体检结果填报志愿。
6.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好服务工作。体检机构、招办和中学要做好《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送达工作,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是否收到。对患有影响录取疾病的考生,在告知其体检结果时,要注意方法,做好考生思想工作,防止出现意外。考生对体检结果存异议的,可在接到《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存异议的,可通过县(市)招办向省招办提出专项复检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到省人民医院(终检医院)进行专项复检。
7.自觉抵制体检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填写虚假信息和更改体检信息。对于体检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附件:1.黄石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黄石市中心城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安排表
黄石市教育局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
附件1
2019年黄石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肖惠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秋萍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勇跃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罗洪波 市第二医院院长
成员:陈保国 市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吴永刚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科长
李学远 市第二医院副院长
王秋红 大冶市教育局副局长
柯美星 阳新县教育局副局长
曹钟战 大冶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王 勇 阳新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保国(兼)
副 主 任:艾义明 陈年发
市区体检站
站 长:路明忠 彭 建
副 站 长:林顺兰 李 娜
主检医师:靳 伟
附件2
2019年黄石市市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安排表
注:1.当天体检的考生(单位)提前一天上午8:00在本校抽血,考生早上空腹。
2.请通知考生体检时不要穿紧身裤。
3.体检地点:黄石市二医院。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省招办《关于做好湖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时间安排
3月中旬至4月中旬,市区、大冶市、阳新县组织体检工作。
4月25日前,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信息采集、校验、统计和移交等工作。
5月8日前,县(市)招办汇总、检查体检信息并上报市招办。
5月6日至10日,省招办接收市(州)招办上报的体检信息。
5月15日至30日,体检专项复检。经考生书面申请,当地招办和体检机构同意,省招办核实后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进行专项复检,省人民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黄石市区各有关中学高考体检定于3月20日-3月28日(共计9天)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工作要求
1.为认真完成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加强体检工作领导,特成立“2019年黄石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下设市区体检站,挂靠鄂东医养集团黄石市第二医院(以下简称黄石市第二医院)医务科。市招办、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管理科做好协调和监督工作。大冶市、阳新县也要分别成立领导机构,领导小组要加强体检的全程领导、检查和监督。
2.体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分市区、大冶市、阳新县三片进行,每片挂靠一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设立临时体检站。市区由黄石市第二医院(体检机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班进行体检,体检地点设在黄石市第二医院。大冶市、阳新县分别由县(市)卫计局按要求指定体检医院。体检机构要把体检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统筹安排,将体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人。要注重宣传《指导意见》、体检工作规定、工作安排和考生注意事项等。体检场所要有体检宣传栏,在醒目的地方张贴《高考体检须知》和《指导意见》。
3.各体检单位要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具有一定体检经验的医务人员担任体检工作。各科主检医师必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担任,各科应选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卫技人员担任体检工作。体检医师要加强学习,坚持标准,严格按照《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个项目的检查和体检表的盖章、填写工作,体检记录要求真实、准确,避免漏检、错检、漏填、漏章、漏签及涂改等现象发生。坚持“谁签字谁负责,谁主检谁负责”原则。
各体检单位要做好体检前培训工作,实行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体检工作政策规定、体检工作规程、体检操作注意事项、体检表填写说明以及体检信息录入等。
4.抓住主要环节,提高体检和信息采集质量。要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下发《意见》中规定的六个主要工作环节,逐一落实,做好体检实施工作。体检机构要按照《指导意见》,坚持体检标准,掌握评判考生病情轻重尺度,如实反映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如患有《指导意见》中所列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应在体检表中如实填写,保证体检结果客观真实。尤其是对院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描述要准确、到位,并标明是否需要手术,是否治愈等。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乙肝检查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查;对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异常,如果超过参考值上线2倍(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可建议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由考生自愿申请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同时体检机构在考生体检表上相应栏目中记载考生转氨酶检查情况;检测了乙肝项目的还应记载检测结果。
要做好体检信息数据的计算机录入和核对工作。根据“网上录取”工作的需要,各体检站要配备专用计算机等设备,安排专人做好录入、校对和检查等工作,保证录入体检信息准确、完整和安全。考生体检信息数据库要以光盘形式(只读光盘)移交,移交双方责任人在光盘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
5.各有关中学要密切配合体检单位开展工作。各中学要告知考生应了解的体检知识和注意事项,发放《高考体检须知》给考生。要有专人负责体检组织工作,按照体检安排(见附件2)按时组织考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期间要积极与体检站负责人进行联络、协调。要对考生加强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协助维持好考生体检秩序,确保考生交通安全。指导考生根据自己的体检结果填报志愿。
6.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好服务工作。体检机构、招办和中学要做好《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送达工作,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是否收到。对患有影响录取疾病的考生,在告知其体检结果时,要注意方法,做好考生思想工作,防止出现意外。考生对体检结果存异议的,可在接到《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存异议的,可通过县(市)招办向省招办提出专项复检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到省人民医院(终检医院)进行专项复检。
7.自觉抵制体检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填写虚假信息和更改体检信息。对于体检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附件:1.黄石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黄石市中心城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安排表
黄石市教育局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
黄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印发 |
2019年黄石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肖惠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秋萍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勇跃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罗洪波 市第二医院院长
成员:陈保国 市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吴永刚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科长
李学远 市第二医院副院长
王秋红 大冶市教育局副局长
柯美星 阳新县教育局副局长
曹钟战 大冶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王 勇 阳新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保国(兼)
副 主 任:艾义明 陈年发
市区体检站
站 长:路明忠 彭 建
副 站 长:林顺兰 李 娜
主检医师:靳 伟
附件2
2019年黄石市市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安排表
时 间 | 学 校 | |
3月20日 (周三) |
上午 8:00 | 黄石七中(350人) |
下午 2:00 |
黄石七中(190人) 黄石四中(239人) |
|
3月21日 (周四) |
上午 8:00 |
黄石六中(305人) 黄石五中(167人) |
下午 2:00 | 女子艺校(411人) | |
3月22日 (周五) |
上午 8:00 | 黄石一中(400人) |
下午 2:00 |
黄石一中(372人) 黄石体校(34人) |
|
3月23日 (周六) |
上午 8:00 | 机械学校(450人) |
下午 |
机械学校(243人) 慧德学校(137人) 武工铁山分部(42人) |
|
3月24日 (周日) |
上午 | 休 |
下午 | 休 | |
3月25日 (周一) |
上午 8:00 | 黄石三中(410人) |
下午 2:00 | 黄石三中(400人) | |
3月26日 (周二) |
上午 8:00 | 黄石二中(480人) |
下午 2:00 | 黄石二中(481人) | |
3月27日 (周三) |
上午 8:00 | 有色一中(499人) |
下午 2:00 |
艺术高中(100人) 乐知复读中心(170人) 耀辉培训中心(98人) |
|
3月28日 (周四) |
上午 8:00 | 城市职校(400人) |
下午 2:00 | 城市职校(283人) |
注:1.当天体检的考生(单位)提前一天上午8:00在本校抽血,考生早上空腹。
2.请通知考生体检时不要穿紧身裤。
3.体检地点:黄石市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