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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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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http://www.gzpyp.edu.cn/ http://zs.gzpyp.edu.cn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春季招生投档线

时间: 2023-03-3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530 收藏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GZPYP

  春季招生投档线情况

  广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录取工作

  于3月29日正式开始

  "依学考成绩录取"和"3+证书”

  专科批次开始投档

  以下便是我们番职院的春季招生投档线啦

  01

  02

  最终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预计4月2-3日

  考生可通过“番职微服务”微信小程序

  “番职招生”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专业

  所有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将于2023年8月统一寄出

  广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录取进行时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下称“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统一认识,切实增强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实施春季高考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与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夏季考试招生(下称“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相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联动,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2〕27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4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录取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02

  规范管理,切实做好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一)批次安排和分数线划定

  1.录取批次。“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

  2.录取分数线。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3+证书”招生录取分数线划定情况详见《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23〕2号)。

  (二)投档原则和比例

  1.“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下同),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分档录取。

  2.“3+证书”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资格考生确定及考生总分合成方式详见粤招办普〔2022〕49号文及有关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3.“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原则上按先中职生批次,再退役士兵批次,最后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进行。

  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

  03

  高度重视,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招生录取管理水平。各招生院校要加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的干部、教师在本校录取现场参加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须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同省招生办公室联络,协助做好录取工作。

  (二)严格计划管理,确保完成春季高考招生任务。严格执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禁招生院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录取期间,生源好的院校可在年度招生总计划内,申请适当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院校增加计划须在正式投档前向省教育厅规划处和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在网上录取系统上办理手续。招生院校若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间进行且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因生源计划调整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向考生和社会解释。

  (本部分内容摘自广东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