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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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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76-88669696,0576-85137102

官方网址:https://www.tzc.edu.cn/ https://zs.tzc.edu.cn/

台州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2-05-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93 收藏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40人。专业设置如下:


招生专业

学科

门类

专业类

招生计划

所属

学院

学制(年)

汉语言文学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40

人文学院

2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台州学院2022年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应届毕业,以及台州学院2020年、2021年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往届生

(二)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6月6日--6月10日下午16:00。

(二)报名流程: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至 zsb@tzc.edu.cn

(三)报名材料:

1.《台州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

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打印后在“考生签名”栏内手写签名再扫描。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扫描件

3.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根据工作实际,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前补充。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申请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5.个人免冠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须与学位证书个人照片保持一致,不得对照片进行修改。

以上报名材料务必原件扫描,文件格式为JPG或者PDF,要求内容清晰,无变形。报名材料压缩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要求按“第二学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报名材料提交后,考生需及时联系我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确认提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否则责任自负。不按照要求提供信息或材料无法辨识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另行通知。报名考生无论录取与否,报名材料均不退回。



四、考评及录取



(一)资格审核及考评时间

学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审核结果。

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考评。考评工作拟于6月17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进行。

(二)考评办法

考评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长60分钟,面试时长8分钟,两者总分各计100分。

考评成绩折算办法:

考评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计算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录取办法

1.学校按考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考生考评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

2.若考生考评成绩相同,则按笔试、面试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3.学校根据学籍、学位信息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学校通过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


五、培养及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

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标准执行。




六、报到及复查


(一)被我校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三)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 他


(一)学校将视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选拔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任何以“台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576-88665794。

(四)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tz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tzc.edu.cn

微信公众号:台州学院招生

咨询电话: 0576-88669696

(五)本简章若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六)本简章由台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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