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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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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9-85603066,029-85603067,029-85603052

官方网址:http://www.mdit.edu.cn/ http://www.mdit.edu.cn/zsxb/sy.htm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5-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264 收藏

  一、学院简介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地处西安市南郊秦岭北麓,沣河东侧,毗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占地610亩,校舍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

  明德学院依托西北工业大学雄厚的办学优势,根据国家和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现代科技发展趋势,已初步形成规模适中,特色突出的本科办学格局。专业建设以工为主,文、经、管、艺等协调发展。学院目前设有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飞行器制造工程、英语、金融学、能源经济、会计学、工业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等27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规模1万余人。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环节、成绩合格者,发给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

  二、招生政策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2、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的教学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4、预留计划使用原则: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的考生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各省级招办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

  5、学院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三、录取原则

  1、学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所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江苏考生选考科目等级必须达到cc以上,方可录取。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报考我院考生所在省(市)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分配专业,若选考科目等级也相同,则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选考历史的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排序分配专业。

  3、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各省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课校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招生工作将在西北工业大学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学费标准

  1、理工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文史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其中英语专业、德语专业、日语专业学费12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5000元/年。

  *学费如有变动,以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2、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等,支持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五、其他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本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邮编:710124

  电话:(029)8560306685603067

  传真:(029)85603276

  学院网址:www.npumd.edu.cn

  电子邮件:mdzsb@npumd.edu.cn